“你這是乾什麼,李總,我那也是職責所在。”
嚴副所嘴上推辭,但是手卻很誠實的收下了這筆錢。
一千塊錢對於我來說,隻是一個小錢。
用來作為紅包,交下他這個利益朋友足夠了。
一千塊錢並不多,隻能說是剛剛好,算不上大方。
畢竟,這錢屬於是保護費。
但是人際交往,尤其是跟這種人交往,給多少錢,一定要根據對方辦多大的事來給。
第一次如果給多了,接下來的錢就沒法給。
他昨天幫我一點點小忙,我給了一千,下次我弟兄砍了人,落在他們手裡。
想要撈人,就要給兩千,再嚴重的就是五千。
總不能我第一次給了一千,下次再找人幫忙給五百吧。
送禮這東西,起點很重要。
最簡單的例子,我如果以男朋友的身份見秦夢雨父母,第一個拿一箱茅台,第二次正式場合就要拿更貴重的東西,或者是平價的東西。
如果我第一次拿一箱,第二次拿一瓶,那麼彆人就會對我有看法。
“一點心意,給孩子的。”我謙讓道。
他們這種官場的人就是這樣,明明想收,還得表現一副不情不願的樣子。
做作的令人作嘔。
身穿製服的時候,人模人樣,脫了那層皮,不知廉恥的狀態就擺了出來。
“行吧,那我替孩子謝謝你了。”嚴副所將錢收下,臉上笑意漸濃。
一千對我來說不算什麼,卻能夠定得上他一個月的工資。
錢,他收下了,目的達到了。
我以為他就不會再繼續逗留下去。
正準備開口給他送走時,這家夥又開口了;“李總,跟你見麵真是一見如故啊,我們也算是忘年交了,嗬嗬嗬...
吃飯了嗎?咱哥倆去喝點啊,我安排。”
他說他安排我吃飯,實際上,就是他沒吃飯,想再蹭我一頓飯。
我們兩個根本沒有什麼一見如故的感覺,就是一個利益交換,我恨不得他拿到錢趕緊走。
但人家提出來了。我不能拒絕。
“好啊,剛好我沒吃飯。”
這種情況,礙於人情世故,也隻能說自己沒吃。
“長沙路拐過去的城江街上有一家海鮮,咱們到哪簡單吃點。”嚴副所熱情的邀請道。
那姿態,仿佛他是真得準備請客買單一樣。
“秦昊,一起出去吃口飯。”走出辦公室,我邀請秦昊。
正事都談完了,這頓飯,我和嚴副所兩個人吃,還是我叫上幾個弟兄一起吃,都一樣。
這頓飯,就是為了吃飯而吃飯。
“我不去了東哥,剛吃過。”秦昊婉拒。
“吳晟。”
秦昊不去,我衝著吳晟招了招手。
長沙路不太平,我的身邊必須跟個弟兄,遇到突發情況也有個得力幫手。
在我的招呼下,吳晟跟著我和嚴副所一同走出了賭場。
而嚴副所,對於我招呼了一個弟兄,也沒有半點的介意之色。
他本來就沒打算買單,我也原本就不準備用他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