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能明顯的感覺出來,嚴副所並沒有想要刁難我的意思。
“是呀,搜查證是必須走的流程,沒有搜查證,如果查不到槍,出了事你負責嗎?”
嚴副所懟了胖女人一句。
聞言,胖女人啞然,悻悻的離開了。
嚴副所心裡清楚,我是一個混江湖的人,也知曉槍就在我的身上,還知道今天的江湖械鬥與我有關。
但他都沒有追究。
因為,相比於追究我的責任,找我的麻煩,結交我這位朋友對他更有好處。
抓了我,他不僅不會受到上級的褒獎,還有可能惹了禍端。
畢竟,昨天有人報了警,許萬生利用關係把事情壓了下來。
許萬生能聯係的關係,自然不可能是他一個副所長,肯定是局裡的領導。
抓了我,局裡領導口頭或許會誇讚他,但是背後,一定會給他穿小鞋,這是必然的,誰都不希望自己的手下不聽話。
抓我,對他無任何好處。
但他主動對我示好,卻能交我這個朋友,然後從我這裡獲得利益。
閻王好過,小鬼難纏。
就算我認識閻王,也會給錢打發他們這些小鬼,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實。
“嚴所,你們來這一趟辛苦了,進屋喝杯水歇一會兒吧。”我邀請道。
他已經把自己想要錢的貪心,寫在了臉上。
這點小錢,我也不會差。
給錢,肯定不能在街道人,我邀請他進入賭場,就是準備用一些小錢,交下他這位交不熟的利益朋友。
官場上的朋友,沒有一個人是能交得熟的。
就是互相利益交易,在他力所能及的範圍,幫助一些小忙,放放水罷了。
“進屋就不必了,你有這份心就好。”
出乎我意料,嚴副所聽懂了我的暗示,卻並沒有選擇進屋,但他看向我的笑容真摯了幾分。
“收隊!”
嚴副所帶著人離開了。
但我知道,這個錢我是省不下的。
他今天沒有要錢,早早晚晚還會過來。
回到賭場,裡麵的賭客們全部都沉迷在賭博和性感荷官的美貌、身材之上,並沒有因為剛才外麵的械鬥而造成影響。
今晚陸康的準備,最後卻以吃癟而告終。
“東哥,你手下那個吳晟挺猛啊,我感覺他一個打十個都沒問題。”我和李彥秋坐在休息區,他唏噓感歎道。
“你手下的秦昊才真猛,現在打架,不是以前那七八十年代了,敢用斧頭的,妥妥一名悍將。”
這話,是我發自肺腑的稱讚。
砍刀的殺傷力遠遠比及斧頭,但這年頭,小混混打架都用刀和棍,無人用斧,因為他們不敢!
砍刀這東西,除非是砍到大動脈上,否則想殺人,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砍個幾十刀,都夠嗆能判得上重傷害。
但斧頭不同,這東西如果不敢劈人,那就是挨砍的份。
一旦劈了人,斷胳膊斷腿,那都是輕的。
能拿槍的,未必是一個狠人。
敢用斧頭作為武器的人,絕對是一個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