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群毆打架其實是不值得過多擔心生死問題的。
往往越是人多的架,越是打不傷人。
這種群毆擺場,沒有人會想著至對方於死地。
都是點到為止。
真正要殺人的情況,往往都是那種四五個人一台車,目的性特彆明確,殺完人就走的。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歌舞廳這邊,我總有一種預感,在我們走後,歌舞廳可能會出事。
但我也隻能相信胡少卿。
今晚的擺場,我必須要參與,作為大哥參與進去,就算我不動手,也能夠激起大家的鬥誌。
古代皇帝禦駕親征,就是這個道理。
晚上八點,金五帶著他的弟兄們來到了我的歌舞廳,我跟他聊了會兒,算是做一個交接。
正常應該是秀才來幫我,剛好今天秀才要跟胡少卿一同赴宴一個領導的飯局,所以換成了金五。
金五的腦瓜不如秀才靈活,但他能成為胡少卿信任的人,我沒有理由不相信他。
更沒有資格不相信他。
畢竟,他是來幫忙的。
晚上十點,我們幾十人,六台車,浩浩蕩蕩的駛入了跨江大橋。
跨江大橋自從建成以來,就是陽明區江湖大哥們擺場的擂台。
這個大橋上,沾染過無數江湖人的血。
之所以選擇在這個大橋上擺場,原因也很簡單。
第一,大橋的另一頭通往鄉下,在這個汽車稀缺的年代,夜晚幾乎沒有人會行駛在這條路段上。
第二,汽車方便停靠,空間足夠大。
第三,視野寬闊,萬一有變故,方便隨時上車跑路。
車輛停靠在一旁。
我們的正前方,胖熊帶著人已經趕到。
他們開來多少輛車我看不清,因為已經被他們黑壓壓的人群給遮擋住。
目測來看,初步估計對方的人數在六七十左右。
比我們多一些。
這群人三五成群的嘮著嗑,抽著煙,當看到我們這夥人下車後,一個個都擺正了態度,猛吸一口後,將手中的香煙丟棄。
提著手中的家夥,跟隨胖熊,朝著我們這邊走來。
“李喜東,我他嗎的以為是你個軟蛋,不敢來了呢!嗬嗬嗬!”
胖熊嘴裡叼著根香煙,手中提著一把砍刀。
他的身材如熊,高大健壯,他一個人站在最前方,卻給彆人一種錯覺。
仿佛他一個人就壓過了他身後的一群弟兄。
頗有一副立馬橫刀,一人當關萬夫莫開的感覺。
“你都要砸我飯碗了,我能不來嗎?我這體格小,經不起你們天天去歌舞廳鬨!”
我故意將這句話說的很大聲,就是在提醒身後的弟兄們,想要砸我飯碗的人,就是他們!
“砸你們的飯碗怎麼了?你的飯碗開業了,孫興沒飯吃了,老子收不上來保護費,老子不該砸嗎?
不砸你的飯碗,老子的弟兄吃什麼,喝什麼呀!”
胖熊絲毫不講道理的嚷道。
我是正當競爭,通過優勝劣汰的方式,贏取了客流量。
孫興的歌舞廳太老套,被市場淘汰是早晚的事情!
但這些道理跟胖熊解釋不通,跟他也沒有解釋的必要,隻有打這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