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委常委會上,李縣長同意了齊書記的修路提案;作為回報,齊書記同意了李縣長在青石鎮修建一座中型水庫的提案。
隨後,在資金的使用上,兩個人又產生了分歧。
按照齊書記的提議,修建一條25公裡的雙向四車道,需要三個億。
可縣財政隻有四個多億的閒置資金,用在修路上,李縣長的水庫提案就會泡湯;按照李縣長的提案,青石鎮的中型水庫,庫容要達到三千萬方以上;至少也需要三個億;這裡麵,也包括兩個村莊的搬遷費用。
兩個人又開始了你爭我奪,林水根知道後,主動提議,修建水庫的資金,有青石鎮來出,齊書記和李縣長這才握手言和,暫時休戰。
齊書記動作快,很快立項,並交由縣公路局建工公司施工。
對於齊書記這樣的做法,李縣長嗤之以鼻:誰不知道?公路局建工公司腐敗是全縣出名的?這裡麵的好處不言而喻。
雖然李縣長心中不滿,但也說不得,畢竟兩個人已經握手言和,不好再吹毛求疵,引起新的紛爭。
李縣長一看,齊書記已經啟動了修路工程,也不甘示弱。
隨即跟林水根商議,儘快啟動青石鎮青石水庫的工程。
資金是沒有問題的,青石鎮還有四億多的資金,拿出三個億綽綽有餘,問題就在庫區兩個村莊的搬遷,補償的費用;這就是需要談判。
庫區內的兩個自然村都不大,加起來不到三百人。
林水根召集了兩個村莊的村委,和村民代表,征求他們的意見。
兩村委似乎是商量好的,意見比較統一:要求鎮政府按人口拿出相應的資金出來,按照人頭補償,另外再劃撥一塊相應的土地,修建房屋即可。
村委的補償資金,意見是每人三十萬。
兩個自然村的村民,說得更邪乎:鎮政府必須給每人分一套商品房,給每一個成年人,有工作能力的安置工作,沒有工作能力的,安置好養老。
林水根聽完,心裡也是無語:現在的村民,都知道發國難財,一聽說拆遷就漫天要價;簡直就是貪得無厭。
林水根知道,這件事是一個艱難的談判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林水根說出了鎮政府商量好的拆遷方案:由青石鎮鎮政府出麵出資,買下一塊容納三百人的土地,建成一座小區。
因為土地緊張的原因,每人可以分配到一套100平的商品房。
每人再補償10萬,作為今後的生活費補貼。
至於是不是安置工作,這就看每個人的體質,素質,是不是符合招工條件,鎮政府將來在青石鎮會建立鎮辦企業,可以優先招工。
但不可能給每一個村民,辦理養老事宜。
既然拿了10萬的生活補貼,自然是自謀職業,今後跟拆遷無關了。
顯然,三方的意見有很大的出入,三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
兩個村委的意思很明白:拆遷之後,兩個自然村肯定合在一起,隻要鎮政府給予相當的資金補貼,村委乾部想利用這筆資金,搞一家大的村辦企業;意思很明白,今後村乾部的收入,有保障了。
林水根想了想,村乾部們雖然有私心,這個辦法倒是可以商量。
村民們的意見就要求太過了:既要土地,又要補償,還要給安置工作,養老等等問題,這哪裡是拆遷談判,簡直就是啃政府的老啊。
談判陷入了僵局,林水根回頭再跟李縣長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