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買房(二)(2 / 2)

林複材今將坐落臨沭府紅林巷尾的一座七成新麵積為..6畝的一進院落整個院落由西座房屋組成,分彆是正房、東廂房、西廂房和倒座房的房屋憑中黃忠議價出典,由買方(隻寫買方姓或完全不寫),三麵議明時值29兩文銀,當日一並收足,並無短缺。其房並無重疊交易,亦無他人爭執,如有等情,由典賣人理論,與現業者無乾。空口無憑,立此文契為證。

契約的底下是己經簽好售房人簽,牙人簽字,並注明今天的日期。

一般買方是不用簽字,所以隻要柳韻現在付了錢,夥計把白契給她後,紅林巷那座房子就是她的了。

柳韻從懷裡摸出之前特意留下來的萬達銀莊的銀票,數了三張十兩的銀票遞給夥計,又從荷包裡拿出己經絞好的六兩文銀,這是她當初說的三十六兩。

夥計接過錢後,就把白契給了柳韻了,然後說道:“柳公子,明早我帶您去府衙立紅契,現在天色不早了,您早點休息!”

說完就告辭,匆匆離開了。

柳韻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又了句謝,在夥計離開前扔了一錢的碎銀子給他,她身上的所有現銀都是今天買燒雞時店家找她的零錢。

她也沒想到這夥計行動力這麼強,一下午就搞定了,那一錢銀子算是給他的行動力強的讚歎。

不過也是錢的動員能力強啊,要自己出麵的話,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買下來。

看著夥計接過碎銀子,眉開眼笑的道著謝,柳韻擺了擺手,上了樓。

上午沙啞的嗓子己經恢複了,她現在不敢和夥計多說話了,避免精明的牙人識破她的偽裝。

在古代“白契”變“紅契”不是無償的。未向官府備案的稱為“白契”(也稱草契),經過官府備案登記的稱為“紅契”。買賣雙方訂立“白契”後,經過官府驗證並納稅,由官府為其辦理相應手續之後,在“白契”上粘貼由官方排版統一印刷的契尾,鈐蓋縣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規正三寸許,方製,篆體,紅色赫然,便成了“紅契”,並由買方保存,作為房屋所有權憑證。

契約向官府備案並不是無償的。買賣雙方要去衙門購買官方印刷的格式合同;按照要求簽訂完畢之後,需要持簽好的契約到官府辦理交納契稅的手續。

當然,還少不了給官府內辦事的胥吏們敬送紅包,不然這些人可能會故意刁難,拖遝處理。如此一來,導致買房賣房的人們不願意到官府備案。

這也是為啥柳韻願意多出些錢,讓牙人占便宜的原因了。

畢竟能做牙人這一行的,特彆是做房屋這一塊的,背後沒有一些關係,是做不出色的。

這不,就連夥計都得輕鬆搞定府衙裡複雜人際的關係,明天一早就能帶她去立紅契了。

至於柳韻為啥要這麼麻煩非要紅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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