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這明明是做好事兒,最後不感謝我倒也罷了,竟然還勒索起我來,這口氣實在是咽不下去!所以不管下多大的本錢,我都要讓她受個教訓不可。”沈隆覺得,這種風氣決不能姑息,非得好好回擊不可。
“您可以進行反訴,告他們誣告陷害、敲詐勒索,要求他們承擔相關責任並對您進行賠付。”張律師馬上提供了辦法,“我可以要求他們承擔此案的律師費,再加上您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數字絕對比這個高。”彆的不說,單張律師的律師費就不是個小數目。
“嗯,就按這個方案辦。”沈隆在《人民的名義》世界裡,在政法口呆了這麼久,對法律知識還是很熟悉的,張律師提出來的方案切實可行。
“那這樣的話,這份律師函就不用理會了,我擔心我要是給對方律師事務所回個律師函,會把他們嚇得不敢起訴。”這倒是不是張律師過於驕傲,人家的確有這個資本,他的名號在京城、乃至全國律師圈子裡可謂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宏達律師事務所不過是個小律師所罷了,那有膽子和他打官司?這不是明擺著送菜去麼?
“行,明天我去找馬院士,把救治的視頻給他看,讓他幫忙出具一份證詞。”沈隆也不想打草驚蛇。
“我這邊幫您搜集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同時去查查他們有沒有對病人的病情進行作假,從對方律師所出具的證據來看,這份關於病情的證明既不是在京城開的,也不是在他們臨時下車的城市開的,而是在當事人老家小縣城的醫院開的。”
“這種小地方太講究人情,作假也相對容易些。”張律師說道,“我也會讓人去他們臨時下車的城市進行調查,找到他們當時就診的醫院,搜集相關證據。”
商討好應對策略,張律師就離開了,當天晚上,他的幾名助理就分彆趕往當事人所在縣城和臨時就診的城市搜集證據。
第二天沈隆找到馬院士,說明來意後馬院士先仔細觀看了多個角度拍攝的救治視頻,確認沈隆的手法沒有一絲錯誤,馬上就出具了證詞,同時他也對這種現象大加批駁。
見到沈隆沒有回複,也沒有理會律師函,當事人不僅有些慌張,但是在利益的驅動下,她還是選擇了起訴。
沒過幾天,沈隆就收到了法院的起訴通知書,而張律師那邊也收集到了許多證據,並根據這些證據製定了周密的應對計劃。
開庭當日,沈隆再次見到了病人的女兒,她氣勢洶洶地瞪了沈隆一眼,就招呼自己的律師準備進入法庭,但是她的律師卻有些抬不動腳了,他顯然認出了張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