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震驚眾人(2 / 2)

長姐掌家日常 細雨淼淼 2547 字 11個月前

“真有這麼厲害,縫合術,聽起來怎麼像縫衣裳一樣?”

“你怎麼知道,這可是大夫們才能懂的事,走走走,我看冉大人已經朝著府衙去了,咱們也去看看。”

有人見捕快走過來給同知大人說了什麼,接著他們就走了,隻留下幾個人在這裡守著,也都好奇地跟著走。

捕快們經過詢問,已經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冉老爹讓人帶著傷者家屬一起去了衙門,很快,三方對峙。

於大麗也在堂上,此時她的臉色灰敗,她的娘家人一直在撇清關係,說他們隻是站在那看,沒有殺人,更沒有這種女兒,他們早就斷絕了關係。

不過冉老爹可不會聽他們的胡言亂語,沒有關係他們為啥還要領著外人去找於大麗相看,明明自己的女兒就不願意,他們還一個勁的撮合。

於大麗看到了焦管事和冉小姐,心裡也有了期待,在冉老爹的詢問中,她將事情的經過說得清清楚楚,那人就是自己踩著石頭,摔在了石頭上,和其他人無關。

加上還有當時在場的街坊鄰居作證,很快這件事就有了結果。

這件事本就是於大麗娘家帶著人來逼婚,又有婆家人鬨事,爭執之下才無意中受傷,並沒有故意殺人。

傷者的家屬不依不饒,明明在於大麗表示不同意嫁人後,那家人還要賴在於大麗家不出去,就是私闖民宅,還企圖動手,這件事傷者家裡不占理。

賠償應該由於大麗的娘家人出,是他們帶頭鬨事。

至於於大麗的婆家,剛剛一直叫嚷著於大麗是他們家的兒媳婦,不能嫁人,更不能把房子給其他人這事冉老爹也狠狠批評了一通。

“於大麗作為喪夫之人,她若是願意再嫁,不管是哪一方的父母都不應該阻止,若是不願意再嫁,雙方父母也不該逼迫,她已經嫁過了人,這再嫁應該按照她的心意來。

至於房子,這是於大麗的婆家分給兒子的,所以按理來說應該屬於於大麗和她的兒子所有,以後她的兒子們長大後能分到,但是她嫁人後這房子就屬於她兒子的,其他人也不能覬覦。

爾等回去好好反省,該賠償賠償,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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