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再度核查(1 / 2)

當然《大周律補錄》之中除了法定情形之外,尚有對於其餘可以有主審官員或其他有管轄權的官員,可以酌定重審的情形。

但是李阿婆兒子,李守的案子,除了出於對李阿婆的同情之外,楊清源找不到重審的理由,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法說服。

但凡案件有任一疑點,或者邏輯不通,證據不全的情況,楊清源都會讚同重審。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李守一案,案情清楚,邏輯順暢,證據完備,若是這樣的案子也要重審,那麼地方州縣的上報的案件無需重審的百不存一。

不能因為李阿婆愛子心切,進京上訴,就斷言案件的偵查審判有問題。

楊清源雖然沒有正麵回答,但是卻給出了他的答案。

周帝沒有表態,作為天子,他要廣泛地聽取臣子的意見,然後做出最後的決定。

反倒是刑部的左侍郎對楊清源的意見讚同不已。

“上位,臣同意楊大人之言!若是僅僅因為手持《大誥》敲響登聞鼓,就要重審此案,那麼日後天下之人必將爭相效仿。即便案情沒有冤屈,鐵證如山,也來敲鼓,反正鼓響便可重審,那整個朝廷法度豈不是全亂套了!”

就在這位左侍郎以為自己特彆懂楊清源的時候,卻被打臉了!

楊清源開口反對道,“下官倒不是擔心這一點,敲響登聞鼓者一旦無法查實上訴之事,便是庭杖八十,流放三千裡,沒有多少人,會開此玩笑。”

楊清源反對的原因之一,也在於此。

若是現在裁定不再重審,那麼以周帝的個性,加上楊清源求情,大概率是不會為難一個年逾花甲的老婦人的。

但是此案一旦開始重審,那麼此事的性質卻全然不同。

朝廷花費人力、物力重新審查此案,若是最後沒有查出問題,案件本身也並無冤情,那麼在朝廷的眼中,不管李阿婆是出於什麼目的,都是在戲弄朝廷,欺瞞天子。

到時候必將要會以誣告罪來懲處李阿婆,以此維護朝廷尊嚴。

庭杖八十和流放三千裡是無論是哪個都不是李阿婆能受得住的!!

然李阿婆不罰,律法威嚴不正。

天下人皆以為朝廷可欺,到時將有更多人來敲響登聞鼓?!越級上訴的製度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嚴重者可能導致其崩潰!

故殺一人而威天下!

智者當為!

朝廷裡都是明白人,到了那一天,絕對會毫不猶豫地行法以正律。

楊清源不願李阿婆為了一點虛無縹緲的幻想,搭上自己的性命,但他卻不能直接出手乾預,隻能儘力阻止複查此案。

隨後楊清源繼續說道,“隻是下官以為,朝廷自當依律辦事!即便已有公布天下的律例,那自然不能有違,不然對於朝廷的公信力有所損傷。李守一案,證據確鑿,若是重審,於律法不合。”

從外人的角度,楊清源現在就是在阻撓一個案件的重審。

但是實質上,楊清源卻是想要救李阿婆一命。

此時的楊清源已經察覺到了,天子已經有了重審的意向。

“楊大人所言雖然有理,但是卻有失偏頗!”

大周噴子集團的領袖程青鬆開口了,“雖然此案不合重審的程序,但是那李唐氏乃是手持《大誥》敲響的登聞鼓,此乃太祖定下的規矩,為的就是給天下人一個檢舉揭發之權,如今登聞鼓響,卻不重審此案,那置祖訓於何地?!”

“重審此案,不是因為此案真的存在什麼問題,而是要以此告訴天下人,若有冤情,可手持《大誥》進京鳴冤,天子聖明,必會還冤者一個公道。”

對於程青鬆和周帝來說,這是一個贏得民心,樹立朝廷威嚴的絕好機會!

同時也能給天下的地方官敲響警鐘,太祖雖逝,祖訓仍在,若是有官員敢欺壓百姓,枉法貪贓,人人都有檢舉揭發之權!

這些楊清源不是想不到,但是他猶豫了,為了這諸多利處,拿李阿婆的性命去賭一個可能性……他是不願意的!

“上位!……”

楊清源還想再說,卻被周帝抬手製止。

“楊卿不必再言,你們兩人所說的都有道理!但是重審此案,還是利大於弊,且我大周以仁孝治國,太祖遺訓,朕也不能有違!那便依製重查此案吧!”

周帝拍板做出了決定,“這件事情就由都察院先接手!刑部輔之。程卿、衛卿,你們以為該由何人接手此案。”

這個案子雖然不小,但是不可能出動都察院左右都禦史、刑部尚書、侍郎級的人物,甚至連楊清源這個大理寺少卿管轄都嫌級彆高了。

若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都要正四品的官員親自管轄,那朝廷官員再多一倍都不夠用!

“臣推薦京畿監察禦史胡雲冀監察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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