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黃金失竊,多起命案(1 / 2)

調研組在睢城的第二次會議,陳益嚴肅了不少,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王勝榮也來了,和剛來睢城的第一次會議相比,氣氛有些凝重。

首先是去年的622毒殺案,案情雖然多少曲折了一點不是那麼好查,但絕對是有跡可循的,睢城刑偵支隊一年都沒有偵破此案,甚至連高慧梅這個嫌疑人都沒有鎖定,需要認真總結經驗,接受批評。

鄭從亮默默不語,內心對陳益的指責倒也沒有抗拒,睢城支隊沒有破的案子,調研組來了兩天就破了,這是事實,很說明問題。

當然,這裡麵也有睢城支隊已經大量試錯的原因在裡麵,百分之九十的線索和嫌疑人都查了,調研組要做的就是找到剩下的那百分之十。

沒有錯誤,但需要提高刑事偵查能力,重點是對犯罪心理的把控和分析,懷疑一切。

有些案子根據線索去調查不一定有結果,這種時候就需要逆向偵查,先推測結果再去驗證,也許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嫌疑人很大可能是知道密碼的,知道密碼的人肯定是內部人員,但內部人員都排除嫌疑。

資曆?哪個支隊長沒點資曆。

什麼叫十類?

王勝榮:“呃,這一點我倒是沒想過,金店失竊桂大成引咎辭職,範天馳換了新的店長過來挺正常的。”

金店的大門,是被撬開的。

包括店長桂大成監守自盜的可能性,也被排除。

陳益的聲音回蕩在會議室,大家都在低頭記錄。

內部鬥爭嗎?所以才查不到。

大概看了看後,他發現問題,金店的店長後來換成了李龔。

既然是積案,肯定有違常理,但那麼多年過去了,想要找到盜竊人的可能性很低。

很奇怪。

“卷宗拿過來。”

陳益點頭:“也有道理,不過該查的都已經查了,真相可能在常規思維之外,比如嫌疑人是外部人員,誰也不認識,密碼是李龔告訴嫌疑人的,目的就是讓金店失竊達到自己預想的目的。”

“範天馳,公司就叫天馳……”陳益好奇這個人,轉頭看向王勝榮,“王局,這個範天馳算是睢城頂尖的企業家?”

王勝榮看了一眼陳益麵前的卷宗,說道:“陳隊看的是十五年前的黃金失竊案嗎?”

鄭從亮趕緊吩咐手下去搬卷宗。

現實永遠比想象還要扯淡,所以理論上你怎麼想都不過分,刑偵本就是試錯的過程。

犯罪率不是最高,破案率卻是最低,誰來調研都得先把管刑偵的罵一遍,陳益算客氣了。

“如果真是內部人員乾的,十幾年了還不賣,不太可能吧?要是賣了,一分錢都不花的嗎?”

現代保險鎖和早期不一樣,早期的老式保險鎖靠轉芯和缺口的正確組合開關鎖,因此在開鎖過程中鎖位若是正確,棘輪卡閥會鎖住缺口,發出特定的聲響。

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搶劫,綁架,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入室盜竊。

陳益:“後輩之間的爭端?”

再往後就是銷贓渠道了,嫌疑人偷了黃金肯定要變現,當年沒有據此找到嫌疑人,自然還是沒有結果。

卷宗中有一個人值得注意,那就是老板範天馳,此人當年在睢城可是風雲人物,灰色擦邊產業起家,是警方“拜訪”的常客,後來生意越做越大,在睢城有多家金店和娛樂場所,還開了酒店和大型超市,自此成為睢城的納稅大戶。

要麼是查漏了,要麼此案還有其他可能未被發現。

嗯?

陳益微愣。

誰讓睢城是倒數第一呢,他自信已經做得很好了,沒辦法,結果不是假的。

卷宗顯示,金店老板叫範天馳,金店店長叫桂大成,此案經過長時間調查,沒有找到作案人員,就此成為積案。

陳益手裡卷宗中沒有命案,他注意到了十五年前的一起盜竊案件,丟失的是黃金,地點是金店,價值上百萬。

陳益:“對。”

王勝榮:“估計是。”

王勝榮:“對了,剛才說到天馳公司的老板姓李,有個案子和李家有關,八年前天馳的老板李龔被殺,案發現場在酒店的衛生間裡,凶手沒有找到。”

兩年前全國範圍內有過一次積案清理,是帝城警部刑偵局發起的,標號“春秋行動”,意思是從春天到秋天的六七個月裡,全力整治懸而未決的案子。

可能是想多了吧,鄭從亮覺得陳益在點自己,是不是該退居二線。

另一邊,諸葛聰聽到王勝榮的話後,將手裡的卷宗遞了過來:“陳隊,這就是李龔被殺一案的詳細卷宗。”

王勝榮回憶:“那個案子我查的,奇怪的很,嫌疑人絕對知道密碼,後來我們盯了金店內部員工很長時間,沒發現銷贓變現行為,就在去年啊,我還讓老鄭順便查了查,還是沒有發現可疑。”

從時間推斷,很有可能是通過輸入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