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4、冤有頭債有主(二十四)(1 / 2)

這下子,全世界都被“天罰”降臨了一個遍。

有些人是不懂法才會殺人,正所謂無知者無畏。

童心蘭看過一個紀錄片,裡麵的人因為殺人被警察抓了,被審問的時候卻還問警察什麼時候能夠放自己回去喂豬……。

有的人是懂法自以為高智商能夠瞞天過海,以為能夠用自己的人際關係擺平一切。

無論是哪一種殺了人,其實都是十分悲哀的。

普法是必須的,但是心裡有根道德繩的人自然是不會犯罪的,無關懂不懂法律。

藐視法律的人,你讓他背全了刑法等法律,他該殺人還是會殺人,因為他們性本惡。

所以,壞人是殺不完的。

當然了,童心蘭也不至於回去殺掉失手殺人、意外殺人、亦或者正當防衛等殺人事件的“凶手”,這種人一般都會自首,若是他們懵逼了、害怕得忘記自首,童心蘭也會讓0561打電話、發短信等等手段通知他們去自首。

童心蘭這邊的工作還算順利,無論是哪一個勢力的人、因為感激她、崇拜她、想利用她、想鏟除她的,全部都沒辦法找到她。

畢竟,經曆了太多的世界,童心蘭沒有什麼想要的,也沒想過自己要成神什麼的,她隻是按照委托者的心願,做好了自己該做的事情而已。

所以,表麵上,童心蘭依舊上了大學,畢業之後找了一個普通白領的工作,平平淡淡的過了一生。

宗旭宏也安安心心的做著法官的工作,他的確做到了,一輩子沒有收過被告亦或者原告任何人的好處,甚至還因為得罪了來頭大的人被貶到了鄉鎮小法院去當法官過,但是他一直都是正直的,維護者法律的尊嚴,也儘量維護著受害者的利益。

至於殺人凶手?

若是殘忍行凶、因為想殺人就殺了人、不是因為冤屈被迫就主動去殺人的凶手,這種人宗旭宏都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重判。

至於有些媒體罵他是國內最嚴酷的法官,因為經他判決的凶手就沒有幾個是被輕判的。

不過,宗旭宏也不是因為私情,他對每一個案件的判決都有沒有違反法律,都是法律規定以內的,所以,他也是無錯的。

喜歡他這樣嚴厲的法官也多,討厭他覺得他無情的人也多,但是他並不被這些人所影響。

在他眼裡,對一些人往輕了判,那才是作惡。

他們殘忍的殺害受害者的時候,有考慮過被殺的人的權益麼?想過受害者的家人麼?所以,去同情一個沒有同情心不把人命看在眼裡的變態殺手,那才是腦子有坑。

宗旭宏沒有特意關注“葉欣藍”,很少去找她吃飯之類的,隻是維持著一種點頭之交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