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2 / 2)

與吉米同行 向家小十 8087 字 2024-04-16

並不想冒犯這位剛開始合作的人,他儘可能讓自己好聲好氣地表明觀點:“我愛披頭士,非常的愛!可以這麼說,假如披頭士的約翰列儂能站到我麵前,端茶倒水下跪求簽名,我他媽什麼都願意為他乾。但你要把我變成他,那我可就不樂意了!這個道理很簡單,他是披頭士,而我是行星,我們本質是不一樣的,誰也沒辦法成為誰,懂嗎?”

埃布爾吃了一驚。

可能是之前那首《爛草莓》被唱得過於甜美,以至於帶給了他一定程度上的誤解。讓他錯以為,這個被隊友們親昵喊吉米的男孩子是一個可愛的金發甜心。

可顯然,他搞錯了。

詹姆斯那無比清醒的頭腦和傻白甜的外表是成反比的,他骨子裡隱藏的叛逆和驕傲,並不比蘭斯少多少,隻是一向更擅長壓抑下去而已。

埃布爾頓時無限驚奇地注視著他。

可奇怪的是,他心中沒有一丁點兒被忤逆的怒意,反而有一種從沙礫堆中發現一顆鑽石後的激動和隱隱興奮感。

可能是因為……

他清楚地知道:比起一個天真誘人、隻能吸引到短暫目光的花瓶,人們勢必會更愛一個美麗又自由不羈的靈魂。

最終,他做出了讓步,不再要求樂隊統一服裝和發型,隻要求所有人必須在形象設計師的專業建議下,對自身的發型和著裝進行必要的改進。

但他還有兩點不能讓步的強硬要求:

鮑德溫的長發可以不剪,但要改為紮起來,可胡子必須剃掉;西奧必須改換風格,行星樂隊不是玩重金屬搖滾的,他目前的風格和樂隊整體風格嚴重不符。

西奧隨遇而安地點了點頭。

他現在年輕又不醜,什麼風格都能輕鬆hold住,打扮成之前那樣,僅僅是因為夠酷、好玩,既然不行,換一種新風格也無所謂。

至於鮑德溫。

他對這次的簽約機會最為珍惜,脾氣又溫和,所以,很容易就妥協地答應把胡子剃掉了。

相識快一年多!

詹姆斯終於見到了鮑德溫隱藏在胡須下的本來麵目。

出乎意料的……很英俊!

那是一個很愛臉紅的靦腆男人。

而且,在沒有了胡須的遮擋後,鮑德溫的臉紅次數可能都快破世界紀錄了。

他異常窘迫和不自然地摸著下巴:“有點兒古怪,是吧?”

“不不不!”大家紛紛搖頭。

連西奧都真心實意地說了一句:“鮑德溫,我相信你二十五歲了。”

鮑德溫立刻又臉紅了。

他糾正一句:“咳,我今年二十六了。”

總之,等所有人做完發型,換了身新衣服,再重新站在一起後……

埃布爾驚喜壞了,心想:“見鬼!我他媽居然簽下了一個顏值這麼高的團?”

於是,他立刻決定一定要把這點兒利用起來,找攝影師,大海報、封麵趕緊兒地拍起來!

說實在的!

埃布爾這傻逼神經兮兮折騰的這些玩意兒,幾乎快把詹姆斯他們煩死了。比起搞這些雜七雜八的東西,進錄音室做音樂才是他們最想做的事。

於是,他們開始反複要求“先乾正事”。

在幾天後,終於成功走進了錄音室。

錄的第一首歌是《爛草莓》。

又是埃布爾的餿主意。

他建議樂隊先發行一張單曲,曲目就選《爛草莓》。

大家都不想同意。

因為比起《爛草莓》,他們更喜歡《和他分手》和《非洲野牛》。前者涉及到很多演奏技巧,能突顯樂隊成員的技術性;後者整首歌氣勢如虹,給人不明覺厲的酷炫感覺。

而《爛草莓》就有點兒沒意思了。

蘭斯寫它一方麵是為發泄怨氣,另一方麵是哄著自家主唱玩的。

所以,這首歌不管是從藝術性,還是技術性上來講,都是最差的。

那就是一首很口水的流行歌,一點兒也不酷,更展現不出什麼感情和思想,除了朗朗上口外,沒彆的好處。

可埃布爾卻很喜歡這首歌,這種喜歡到底具體來源於什麼就不知道了。

他堅持要用這首歌,認為這首歌適合參加什麼熱門金曲排行榜,並預言說:“它一定會爬升到排行榜的前二十!”

這個時代的排行榜含金量還很大,加上傳播渠道有限。

新人的歌曲如果能進入前二十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成績了。

畢竟還是這行業新人的大家隻好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這是樂隊的第一次正式錄音。

埃布爾請來了一個據說是知名製作人的家夥掌控全局。

樂隊成員們隻需要聽製作人的指揮,讓演奏就演奏,讓唱歌就唱歌,一遍一遍又一遍。

一開始大家都很認真。

可越到後麵就越枯燥,也就越沒辦法集中精力。

大約三天後,在詹姆斯最厭倦,甚至忍不住邊唱開始邊走神的時候……

那位製作人卻突然說:“好,結束了。”

“什麼?”詹姆斯頓時心虛起來。

他擔心之前走神影響歌曲中人聲的效果,立刻憂心忡忡地過去問:“要不要我再唱一遍?抱歉,剛才有一句發揮得不好,唱得可能像屎一樣。”

那位製作人安慰他:“彆擔心,我是專門負責給屎拋光的。”,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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