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的羈絆(2 / 2)

修仙農家樂 清尊 9721 字 2024-04-16

“好。”伊宸景頷首。

電梯從地下車庫升到了一樓,伊宸景拉著行李箱出去了,李佳樂留在電梯,繼續往上。

伊宸景步入大廳,四處張望了下,看到前台,走了過去,拿出身份證。

“我預定了房間,來取房卡。”

“您好,請稍等。”前台小姐聲音甜美,雙手接過他的身份證,掃描後電腦立即彈出信息,果然預定了總統套房,她取出金色的房卡,和身份證一起交給伊宸景。

“需要為您引路嗎?”前台小姐殷勤地詢問。

“不用,謝謝。”伊宸景接過東西,委婉地拒絕。

半夜,酒店裡的客人很少,電梯間隻有他一個人,電梯很快從樓上下來,他拖著行李進去,按了二十八層,電梯門即將關閉時,突然又打開了,有人在外麵匆忙地按鍵阻止電梯上行。

“不好意思。”趕著進來的男人歉意地說,一抬頭,看到伊宸景,他詫異地問,“是你?”

伊宸景冷靜地望著眼鏡男人。

“真是巧了,我們竟住一間酒店。”眼鏡男人笑道,“下飛機時,我看到你和警察走了,忙到現在嗎?”

“嗯,剛到酒店。”伊宸景說。

眼鏡男感慨:“遇到你實在是太幸運了。如果沒有你出手,我們這一架飛機的人都不知道會怎麼樣。”

伊宸景盯著他發光的印堂,道:“不會怎樣,你不是短命的麵相。”

眼鏡男人:……

“叮——”

二十八層一到,電梯門開了,伊宸景對眼鏡男子點了下頭,從容不迫地出去。

眼鏡男子注視著他遠去的背影,直到電梯門關上,眼裡透露出一絲玩味。

伊宸景找到自己的房間號,用房卡開了門,插卡取電,房間客廳裡的燈亮了起來,他帶上門,換上拖鞋。

酒店的總統套房大同小異,伊宸景直接進入臥室,把行李箱放到牆邊,拉上窗簾,摸出兜裡的手機扔到床上,進浴室衝了個澡,換上一件柔軟的內袍,頭上覆著毛巾,坐在床上。瞥到絲被上的手機,他猶豫了下,拿了起來,點開微信,果然看到很多條殷深翊發的信息。

他一一瀏覽,信息大部份是九點半發的,問他是否下飛機了,最後一條在淩晨十二點左右,正是和他打完電話後發的。

【晚安。】

伊宸景盯著這兩個字,微微蹙眉。

對比上麵那些關懷備至的長句子,這兩個字顯得極為單薄。

伊宸景垂眼,長而濃密的睫毛微顫。李佳樂的話,不斷地在他耳邊回蕩。

【鴻天很重視同伴之間的羈絆。】

【同伴之間會不自覺得地相互關心、愛護、珍惜。】

【我和諦聽也很擔心你。】

他又想起殷深翊提出和他成為同伴時說的話。他說……希望我們成為彼此信任,相依相隨的同伴。

儘管自己默認了同伴的身份,卻沒有像對方那樣全心全意地交付真心,更沒有想過依賴對方,下意識地說出“一個人”的話,是否傷了他人的心?

伊宸景抿了抿唇,給殷深翊回複信息。

【晚安。還有,我會記住,以後我不再是一個人。】

點了發送,他迅速地把手機按在絲被上,心跳加速。

手機一震,有信息回複了。

還沒有休息嗎?

伊宸景有點期待地翻開手機,瞄了兩眼屏幕,掃到殷深翊的回複。

【好。】

隻有一個字,伊宸景莫名地有些失望。

掀開單被躺進去,把手機丟到枕頭的另一邊,手指撫過濕發,水氣蒸發,頭發瞬間乾而逢鬆。他按掉床頭的牆壁開關,閉上眼睛,準備睡覺。

十分鐘後,他猛地坐了起來,拿起手機,直接給殷深翊播了過去。

“嘟嘟——”

電話響了兩聲被接了起來。

“小景?還沒睡嗎?”電話那頭傳來殷深翊溫柔的聲音。

“睡不著。”伊宸景道。

“換了地方不習慣嗎?”殷深翊輕笑。

伊宸景盤腿坐著,低著頭,柔順的墨發垂直而下,覆住了半張臉。

“我有想你。”

“……什麼?”

伊宸景的手指纏了一縷發絲,無意識地繞著。

“我上了動車後,有人霸座不肯起來,很討厭,我直接丟他出去了,但被警察口頭批評了。鄰座換了一個老太太,一直地拉著我嘮嗑,把她家裡的事一五一十地說給我聽——雖然我不感興趣,但耐心地聽完了,還給她買了瓶水解渴,下車時,她送了我一塊石頭,我勉為其難地收了。”

殷深翊靜靜地聽著少年清越的聲音,眼神柔和得快滴出水了。

“下了動車,我要轉去坐輕軌,有個姑娘的包被人搶了,我幫她抓住了搶劫犯,不想坐飛機時,又冒出個劫機犯。我很克製,沒有用法術直接殺了他,隻打斷他幾根骨頭,但是警察卻覺得我下手重了,劫犯申請要做傷情鑒定,我可能需要請個律師,太麻煩了。如果和你一起走,也許沒有這麼多討人厭的事。”

伊宸景不知不覺帶了點抱怨和撒嬌的語氣。

殷深翊嘴角的笑意毫不掩飾,他道:“劫機犯的事,秦毅會幫你處理。律師他有,新聞發布會你更不用去。等拍賣會結束,我去接你。”

“不用接我,我準備直接禦劍飛行飛回去。”把這一路上的事分享給同伴聽,果然心情輕鬆了。

“也好。”殷深翊道。禦劍飛行的速度可比飛機快多了。

伊宸景重新躺下,對殷深翊道:“我要睡了。”

“好夢。”殷深翊輕語。

屏幕暗了下來,伊宸景放下手機,把被單覆在身上。

這一次,他睡著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注:這裡說明一下。關於劫機的量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

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因犯人受了傷,是可以得出鑒傷要求,但具體要看法官采不采納。是否屬於正當防衛,需要開庭,所以小景還是要請個律師以防萬一。

當然,文中這些麻煩,交給秦毅,由他處理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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