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以前處過對象?(2 / 2)

每天吃肉吃精米,一百塊是不足以支撐一家人的生活的。

趙美芬愣了一下,很快想明白女兒是在擔心什麼,她高興的揮了揮手。

“你現在吃的這個肉,是早上女婿買了讓我做的。”

“嗯?”

林穗十分的疑惑:“你不是說他天不亮就去家裡了嗎?他怎麼還能買到肉?”

她還是現代人的思維,以為天不亮,外麵賣肉的人就沒出來。

趙美芬又嗔了她一眼,頗有些責怪她不懂事的意思。

林穗慚愧的摸了摸鼻尖。

趙美芬道:“你呀,就身在福中不知福吧,這肉可是女婿去跟那些人買的,他買了好幾斤送上門,說是給我跟你爸也補一下身體,不僅如此,他還留下了十斤的肉票,三斤糖票,讓我們吃完肉了,再去供應站買。”

趙美芬很喜歡陸野這個女婿,所以一誇起來,那就沒完沒了了。

“當初啊你跟他處對象的時候,我還覺得他年紀大了,怕你們沒什麼共同話題,沒曾想他是個會疼人的,果然我女兒的眼光就是好啊,沒看錯人。”

趙美芬美滋滋的誇獎。

林穗卻敏銳的聽出了其中的一點不對勁,她打斷了趙美芬。

“媽…”

“怎麼了?”

趙美芬誇女婿的話,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但是卻也會在女兒出聲之後,馬上打住。

“是不是頭又疼了?我去叫醫生來。”

“不是,我頭不疼。”

林穗的頭其實很疼,但是不是傷口疼,而是腦袋裡麵亂糟糟的,好像有什麼被封住的東西要破土而出。

“媽,你剛才說,我當初跟他處過對象?”

“那不是什麼?你當初在學校看到人家就喜歡上人家了,還要倒追,說什麼戀愛自由。”

“啊?不是我不願意下鄉,才嫁給他的嗎?”

林穗徹底的懵逼了。

這劇情不對啊。

她看到的那本年代文裡麵,原主是不願意下鄉,才算計人家的啊。

而且她剛開始其實想算計的是陸文彥,後麵陰差陽錯的,爬上了陸野的床,然後第二年就生下了龍鳳胎。

也正是這樣,原主才一直對陸野沒什麼感情,對兩個孩子也喜歡不上來。

怎麼到趙美芬的口中,就變成了她跟陸野是正兒八經處過對象的?

林穗有點懵了。

“下什麼鄉?我跟你爸當初都給你買好工作了,我們家一個女兒,怎麼可能讓你下鄉?”

趙美芬也狐疑,不知道女兒在亂說什麼。

林穗意識到不對,正想繼續追問,病房外響起了一陣敲門聲,陸秀芸的聲音響了起來。

“嫂…嫂子…我…我進來了……”

因為原主的態度,導致陸家的兩位女同誌(蘇玉婉跟陸秀芸)十分的害怕她。

說話的時候,緊張得很。

林穗還沒張嘴答應呢,趙美芬就已經走到了門邊將門打開。

“秀芸過來了。”她看到了陸秀芸身後的兩個小蘿卜頭,趙美芬臉上笑容頓時擴大。

“瑤瑤跟小瑾也來了?你們是來看媽媽的嗎?快來外婆這裡,外婆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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