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 史弘肇VS蘇逢吉(1 / 2)

雖然文官代表蘇逢吉與武將代表史弘肇等勢同水火,但在共同利益麵前,二者還是存在共同語言的,彼此配合默契,心照不宣。至於斂財的手段,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除了聯手搶劫富戶的妻女家產,蘇逢吉、史弘肇等還大肆接受各方賄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比如前文提到的侯益、王饒等,都是向“當權者”們行賄。

也正是在文武將相的默契之下,富戶們人人自危裝孫子,家奴仆從成大爺。

正是在這種近乎是慘無人道的鐵腕管製之下,雖然有自然災害、雖然有各地叛亂,但帝國首都、天子腳下的汴州城,居然做到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井然有序、不敢放屁。

所以郭威在平定三鎮連叛之後,特意提到了史弘肇安撫後方、維護京師秩序的豐功偉績。

史弘肇的殘暴不止於汴州,他身兼藩鎮,除了在中央供職外,還身兼宋州歸德軍節度使,所以他貪婪殘酷的魔爪從中央伸向了地方。亦有兩個典型案例:

“敲骨吸髓榨宋州”

他派心腹去征稅,爪牙們個個如狼似虎,橫征暴斂,貪得無厭,每月都要搜刮一萬貫錢交給史弘肇。使得宋州人民對史弘肇恨之入骨。

“越俎代庖殺潁州”

在當時,鹽鐵、酒曲等由官府專賣,利潤歸中央財政(三司),但是嚴格來講,我們還不能以一句“鹽鐵專營”來概括,因為很多時候也會因地製宜、審時度勢,開放鹽禁、酒禁,任由民間經營,而把原有利潤攤派入戶。但不管是官府專營還是攤稅入戶,其利潤所得理論上都是歸中央財政。

潁州有一酒曲場,發生了一起商業糾紛案,潁州將領何拯與酒曲場的負責人麴溫爭奪酒曲場的控製權,爭執不下,一紙訴狀,告到了中央,請三司裁決。三司當然支持麴溫,說酒曲場應該由中央直屬,地方不得乾預。

何拯於是找到史弘肇,請他出麵。

史弘肇強詞奪理,無理取鬨,說潁州是自己的屬州(歸德軍),在我地盤這兒你就得聽我的,潁州歸我管,潁州的一切都歸我管!

明顯胡攪蠻纏,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國稅局的工作人員對此毫無辦法。

史弘肇不僅霸占了酒曲場,還將麴溫誅殺,理由是“越級”:在我地盤上打官司,竟敢繞過我,直接去中央,無視我的存在?不僅殺了麴溫,還一口氣殺了幾十個與本案相關的工作人員。

蠻橫無理。

1.2與文官集團的恩怨

1.2.1火中取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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