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砸鍋”行動(1 / 2)

【“砸鍋”行動】

同光四年(926)正月十一日,宦官馬彥珪回洛陽複命,李存勖隨即下詔公布郭崇韜的“罪狀”,並下令誅殺他留在後方的兒子。郭崇韜一共有五個兒子,郭廷信、郭廷誨隨他同死蜀中,郭廷說被殺於洛陽,郭廷讓被殺於魏州,郭廷議被殺於太原,家產被沒收充公。郭廷誨、郭廷讓各有一個兒子,在親戚的全力營救下得以保全,被郭崇韜的妻子攜養於太原,一代功臣總算留下了一支血脈,沒有斷子絕孫。

郭崇韜忠勤儘節,草昧艱難,扶唐滅梁,又平巴蜀,功不可沒,死訊傳開之後,天下之人無不為之鳴冤叫屈,不僅是中原人,連被他征服的蜀人、外國友人都認為他死得冤枉,“夷夏冤之”。

後世史學家指責他在進入成都之後,“諸子驕縱不法”,大肆收受賄賂,每日運送珍寶財貨的車輛絡繹不絕,家中金銀財寶堆積如山,最後被抄家的時候,這些財寶的泥封甚至都沒有乾透(籍沒之日,泥封尚濕)。意思是說郭崇韜晚節不保,在蜀地迅速地腐化墮落,給人留下陷害他的把柄。

這種說法非常片麵。

首先,隨郭崇韜一同入蜀的,隻有兩個兒子,郭廷信、郭廷誨,即所謂的“諸子”。

其次,我們反複強調的,過於郭崇韜收受賄賂的解釋。連李繼岌都相信郭崇韜是在為國守財,穩定蜀地的降將降臣,是統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就能合理解釋為什麼等到抄家的時候,“泥封尚濕”,甭管“貪汙”、“受賄”了多少錢,郭崇韜自始至終沒動過一分錢,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裡。

最後,從郭崇韜進入成都,到他被殺,隻有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如果絕大多數都是“泥封尚濕”狀態的話,那麼就有另一種細思極恐的情況了——栽贓陷害。在抄家之前,有人將這批財寶緊急運往郭崇韜府宅,增加“贓款”的數額。

其實關於郭崇韜被殺的表象,我們已經在前文梳理歸納過了,無非就是得罪了幾乎所有人,而他的政治盟友——如孟知祥,在得知皇上動了殺心的時候,也隻能是儘量延緩這種想法,勸李存勖不要在蜀地殺人,請求把郭崇韜押回洛陽再說;而在得知劉皇後出教令殺郭崇韜時,也隻能是仰天長歎。

當然,孟知祥能這樣做,已經是仁至義儘了。他明白,自己在李存勖麵前還能有所抗爭,而在宦官、戲子、皇後麵前,隻能是蚍蜉撼樹、螳臂當車。

史書說郭崇韜樹敵太多,對立麵太廣,“內則伶官巷伯,怒目切齒;外則就僚宿將,戟手痛心”,滿朝文武都得罪了一個遍,所以橫遭族滅之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最後,《舊五代史》給出蓋棺定論,“功成而名遂,望重而身危”。滅蜀的郭崇韜沒有學滅吳的範蠡、滅齊的樂毅,不能急流勇退,不能明哲保身,值得後世以此為戒。

郭崇韜位高權重、樹大招風,又得罪了宦官,所以……郭崇韜之死真就這麼浮於表麵嗎?也不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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