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他的輝煌也隻在前三卷,38歲推翻後梁,走上人生巔峰之後,就開啟了後五卷的放縱不羈愛自由。人生劇本大反轉,前麵少年英主、開疆拓土,後麵接著奏樂接著舞。
李存勖被人們詬病最多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政治昏暗,遊獵無度,寵信宦官、伶官,猜忌排斥功勳,用人失察……
這其中有些內容存在交叉,也存在邏輯上的遞進關係,比如寵信宦官等行為,必然會排斥功勳。我們下麵將做詳細的分析歸納。
出於政治需要,李存勖需要全盤否定後梁,營造一種大唐複興的輿論基調,例如前文所敘。這種做法難免矯枉過正,出現用力過猛的時候,例如廢除了後梁的法律。
後梁在開平三年(909),命蕭頃(祖父蕭仿,宣宗朝做官,懿宗、僖宗兩朝宰相)等6人牽頭,修訂《梁律令格式》。律、令、格、式,四者之間有區彆亦有關聯,構成了封建社會完整的法典體係。後梁在吸收借鑒唐朝“律令格式”的基礎上,根據社會實際發展和需要,與時俱進,去粗取精,耗時一年多,才修訂完成。
《梁律令格式》共103卷(律令30卷,格10卷,式20卷,目錄13卷,律疏30卷),隨後朱溫下詔頒行全國。
李存勖推翻後梁之後,一切行為事物都泛政治化,沒有珍惜後梁的這筆寶貴遺產,直接將其廢除,下令恢複大唐製度。據說,當時隻有定州存有大唐的“律令格式”,於是下詔定州地方政府抄送中央,共得286卷,刑部尚書盧質又呈獻了《同光刑律統類》13卷。
後梁與時俱進,把286卷精簡為103卷,後唐“Duang”地一下擴充到299卷。開曆史的倒車。
《梁律令格式》已經頒行了十幾年,後唐粗暴地予以廢止,卻沒有及時有效地用新的填充。作為政策的解釋和引導,後唐中央的做法更是令人暈頭轉向:太後的“誥命”、皇後的“教命”、皇帝的“詔令”,三令同行,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並且獨立性極高,相互之間不通氣。
三令都是直接下發到地方,有時候地方政府會同時接到三種意思截然相反的“最高指示”,紅頭文件相互矛盾,令地方政府無從下手。於是,地方政府乾脆誰的也不聽,默默地實行“地方自治”,中央的紅頭文件成了廢紙。
最終導致了這樣一個可笑又尷尬的現象:原來的秩序沒有恢複,現行的被作廢,新的沒有人執行。這就是後唐中央政府政治混亂的根源。
為什麼會出現“三令同行”的局麵,誰給的皇後這麼大權力?這就要說男人背後的女人了,李存勖的劉氏夫人。
首先需要強調一點的是,這位劉氏夫人是李存勖的妻子,李克用的正妻也姓劉,前文也以“劉氏”出現,所以需要注意,李氏父子的兩位劉氏夫人不是同一人,而且兩位劉氏的人品大相徑庭,無論是當時的口碑還是後世的評價,二人有著雲壤之彆。為了加以區彆,我們以“小劉氏”來稱呼李存勖的這位夫人。
小劉氏身上集合了傳統文化中所有對女性的差評,不負“紅顏禍水”之評價。就連惜字如金的歐陽修老爺子,在《新五代史》中也不吝筆墨地大篇幅記載她的種種荒唐行徑。可以說,李存勖之所以能夠在三年之內迅速消亡,就跟他的這位小劉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