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鬼命仙途(1 / 2)

上回講到周軍與鄉親被征召去“堡裡”服役,因反賊作亂而朝廷暫無兵可調,故征用衛所“軍戶”。

“堡裡”算是一個“千戶所”,按照明朝“衛所製”規定的,“千戶所”由1120個軍士組成,下轄10個“百戶所”。同時,“千戶所”官職的設置有:“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所鎮撫”(從六品)。

明朝“百戶所”由112個軍士組成,下轄2個“總旗”。其中,“百戶所”長官為正六品。“百戶”下設2個“總旗”,而“總旗”沒有品級,但每個“總旗”之下設有5個“小旗”。“小旗”相當於“班長”,也是沒有品級。

就這樣,周軍與鄉親們被衛所長官們按照先來先到的報名順序,與“名冊”核對無誤後,再經過抽簽,編在了不同的“小旗”裡參加軍事訓練,但可惜的是居然連一個發小也沒碰到,全都是外村同鄉。

對少年來說,衛所軍訓枯燥無味,根本不讓舞刀弄槍,更沒有操控火器射擊,除了整天拿著長木棍做“槍矛”,舉著厚木板做“盾牌”,按照隊列演示戰陣,捅來打去,吼得山響之外,就剩舉石鎖了。

舉石鎖是專門用來練士卒力氣的,因古代打仗還是以冷兵器為主,最需要的就是爆發力和耐力。

相傳,“舉石鎖”最早來自唐朝時期的軍營,是專門為了培養“陌刀手”而設置的體能訓練項目,畢竟每一把陌刀都有幾十斤重!後來,曆朝曆代的軍營都有沿襲“舉石鎖”。到了明朝後期,依舊如此。

不過,相對於之前的曆朝曆代,後世明朝軍隊的訓練項目和訓練標準,卻有了具體的參照數字。

洪武六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詔書,命令“中書省”、“大都督府”、“禦史台”、“六部”共議教練軍士律:“騎卒必善馳射槍刀,步兵必善弓弩槍。射以十二矢之半,遠可到,近可中為程。

遠可到,將弁百六十步、軍士百二十步;近可中,五十步。彀弩以十二矢之五,遠可到,蹶張八十步,劃車一百五十步;近可中,蹶張四十步,劃車六十步。

槍必進退熟習。在京衛所,以五千人為率,取五之一,指揮以下官領赴禦前驗試,餘以次番試。

在外都司衛所,每衛五千人,取五之一,千戶以下官領赴京驗試。餘以次番試。軍士步騎皆善,將領各以其能受賞,否則罰。軍士給錢六百為道裡費。

將領自指揮使以下,所統軍士三分至六分不中者,次第奪俸;七分以上,次第降官至為軍止。都指揮軍士四分以上不中,奪俸一年;六分以上罷職。”

即便上麵有規定,但那也是二百多年前的事了,因為現在各地“衛所”中“軍戶”銳減,要想征兵滿員,就得抓丁拉夫。而且,士兵們還經常連飯都吃不飽,哪有力氣陪著上麵的軍官老爺們去瞎折騰?

因此,倉促訓練了半個月後,這些勉強能拿著鋤頭列隊布陣的所謂“精兵”們,就被“衛所軍官”帶到了“都指揮使”麵前接受檢閱。待每人發放一套裝備後,便木棍換槍矛,竹篾換劍刀,可以出征了!

“叔伯兄弟們,咱們就這樣出發了?不跟家人道個彆麼?俺家裡還有個老娘和三歲的小妹妹呢。”

經過這半個月的相處,周軍與同一隊伍裡的戰友們同吃同住同訓練,基本上也都能混個麵熟了。

“誒,小夥子/大兄弟,還說那些乾嘛?咱作為‘軍戶’,腦袋都是彆在褲腰帶上的,隨時被摘啊!”

“可是,總得跟父母、叔伯、兄弟、姐妹、妯娌們見上一麵才行呀?至少也得有個交代,萬一……”

“交代個屁!沒有萬一!”、“對對對,死就死了”、“長兄戰死,小弟頂上,沒有兄弟,還有鄰居!”

“誒……若這一仗打下來不死,那該多好呀?又能回家娶妻生娃了,村裡的傻妞膘肥體壯得很呢!”

“膘肥體壯?那說的是豬牛羊馬這些畜牲吧?莫非,小子你家太窮娶不起媳婦,用畜牲來陪睡?”

“喲喲喲,沒女人,搞畜牲?哈哈/嘎嘎……”趁隊伍行軍途中路遠無聊,一群人互相打趣尋開心。

“嗚嗚,俺也想睡女人,可家裡窮娶不起呀,這次若戰死,咱家就要斷香火了,會成孤魂野鬼。”

“喂喂喂,彆說那些不吉利的話!什麼死不死活不活的?咱仗都還沒開打,死的也是彆人,哼!”

“嗚嗚,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半年前去打頭陣的那些鄉親們還不都死翹翹了?就連俺叔也死了!”

“誒,俺說汝煩不煩呀?咱窮人打仗就是去送死!若不想死,那你就去當逃兵,逃脫追捕再說?”

“當逃兵?那可是要被殺頭的呀?家人、鄰裡都要被連坐!不不不,不能逃跑,還是自己死吧。”

“死死死?整天說死?都煩死了!就不能不說‘死’麼?要說‘活’!隻有殺不死,才能活下來,哼!”

“殺不死?嘿,腦殼被驢蹄了?你以為你小子是‘神仙’?能飛天遁地?能呼風喚雨?能起死回生?”

“喂喂喂,彆爭了,聽著煩!這世界上哪有什麼神仙?妖魔鬼怪倒是挺多,專門欺負咱老百姓!”

“誰說沒有‘神仙’?老子小時候進山采藥,就曾看見有個老道士腳踏飛劍,從萬丈懸崖邊上飛過。”

“得?你小子還真能了?那你為何不向那老神仙打招呼,求他收你為徒,學習法術,修煉成仙?”

“我哪敢呀?當時那老神仙衣服破爛,渾身是血,臉上慘白,行色匆匆,怕是躲避仇家追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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