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章 送鞋(1 / 2)

徐婉寧 金克絲的救贖 3989 字 1個月前

因為這筆費用隻是楊老板采買東西的費用,沒有算上他的時間成本,以及運輸的費用。

所以她打算多給一點,不能讓楊老板吃虧。

除了錢之外,徐婉寧還讓徐茂迎幫忙運輸了一些抽了真空包裝的風乾兔,以及她自己做的肉醬罐頭給楊老板。

往後精品店還需要楊老板幫忙代購,所以她的誠意必須得給足。

徐婉寧將物資清點完以後,直接拿了三雙鞋運動鞋出來。

“姑姑,大哥三哥,你們來試試這個鞋合不合腳?”

姑姑的聲音從二號店的廚房裡傳出來:“你又給我送鞋啊?阿寧,我家的鞋都多的穿不過來了,你留著賣就好。”

“姑姑,我今天給您的可不是皮鞋,您快出來瞧瞧,要是不喜歡,再拒絕我也不遲。”

聞言,徐華景好奇地走了出來。

當看到徐婉寧手中的鞋時,她驚歎道:“旅遊鞋?我竟然在華國見到旅遊鞋了!”

“我之前在外國的時候,也買過旅遊鞋來穿,雖然不好看,但穿著是真舒服。這個鞋的款式……”

姑姑望著徐婉寧:“好看歸好看,但是我不喜歡這個顏色,還有其他顏色能選嗎?”

“還有白色的。”徐婉寧知道姑姑穿三七碼的鞋子,所以又拿了一雙三七的白色款出來,“您試一試,看看合不合腳。”

徐華景一隻腳穿紅的,一隻腳穿白的,在地上走了兩圈,腳感彆提有多好了。

“這鞋你打算賣多少錢一雙?”

“旅遊鞋的成本要比皮鞋高,一雙的成本至少得在十六塊錢,這還不算運輸費和開模具的費用。我的定價,是三十八塊錢一雙。”

鞋子不比衣服,衣服可以經常換著穿,不容易變形,更不容易壞,一件衣服隻要保存的好,放個十年二十年乃至更久都不成問題,所以賣貴一點也是能被接受的。

但鞋子不一樣。

這個年代的人,除非是身體抱恙,否則每個人都是忙碌的。

而交通又不便利,所以每天都要走很多路,如此一來,鞋子的磨損程度就很快,質量再好的鞋子,天天穿,根本堅持不了多久。

所以定價不得不比衣服低,這樣才能保證消費者有充足的預算去買彆的東西。

但是哪怕低了,也得三十八塊錢一雙,要知道百貨大樓的皮鞋,均價就在十幾二十塊,二三十塊錢的都是極少數。

徐婉寧定價這麼高,未必能賣得動。

但是這個價格不能再往下壓,這也是楊老板的小小要求。

徐婉寧考慮好了,如果真的賣不出去也沒有關係,她就給身邊親近的人每人都送上兩三雙,保證他們走的每一步路都是舒坦的。

反正,這點錢對於她來說,算不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