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患者體內的修複衛士(2 / 2)

他們參考了國際最新的倫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製定了嚴格的納入排除標準。

“受試者必須年滿18周歲,診斷明確的冠心病或心肌梗塞,病情穩定,無嚴重並發症。

排除標準包括:心功能衰竭、惡性心律失常、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出血性疾病、免疫缺陷、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等。”

在給藥方案上,團隊進行了反複論證和動物實驗驗證,最終確定了最佳的給藥劑量和頻次。

“受試者將接受3次靜脈輸注納米機器人,每次間隔1周,劑量根據體重調整,範圍為1-5 mg/kg,藥物輸注必須在iCu進行,並由專業醫師實施。”

療效和安全性評估指標也被團隊仔細設計,

“主要療效指標為心功能的改善情況,包括射血分數、心輸出量等,次要指標包括運動耐量、生活質量評分等,安全性指標包括不良反應發生率、各項生化和血液學指標的變化等。”

在撰寫完整的臨床試驗方案後,團隊還向醫院倫理委員會提交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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