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月影島舊案分化成功(1 / 2)

西本健拿著名片,看了又看,“如果我指證他,會怎麼樣?”

“他是指誰?”

“川島。”

“你是說川島英夫先生?”

“是的。”

談判專家裝模作樣,“西本健先生,我並不是來調查案情的,我隻是想讓您幫忙看看,警方和川島英夫先生的協議是不是能說動他。”

“我也不是要談案情,我隻是要找律師谘詢一下,如果我自首,然後指證川島,我會怎麼樣。”

“那得看是什麼事件了,如果隻是暴力事件,警方並不缺證人,不會給你特彆的優待。”

西本健咬牙,“麻生圭二的滅門案。”

談判專家不動聲色,“如果是那個的話,我勸你不要自首。”

“為什麼?怎麼說?”

“那是死刑,最多給你無期刑,最後判決起碼二十年刑,假釋會在十五年後。”

“那川島這個又怎麼說?”

談判專家搖頭,“川島英夫先生這個,我不清楚是怎麼回事,隻能推測他不是凶手。”

“什麼意思?”

“一個案子可以有主犯,從犯,他想必隻是從犯,量刑自然就輕了。”

西本健很惱火,“再輕也不是這樣吧?難道因為他有錢!”

“請冷靜,”談判專家說道,“本質上這與錢無關,隻是實際體現出來的是錢而已。”

西本健搖頭,“我不明白。”

談判專家解釋,“簡單說就是,受害人需要一樣補償,而現實是除了錢,沒有彆的東西能夠衡量所有的東西。”

“表現出來的就是,給足了錢,受害人願意妥協,那就可以獲得相對較輕的判罰。”

西本健質疑,“人命也可以?”

談判專家感慨,“不得不說,法律上是的,一條人命的賠償價格是有數目的,比如工業事故,客機墜毀。”

“首先是保險公司,然後是公司。”

“但哪怕最後查出來是失職,法律上也不會要求一命賠一命,而是賠錢。”

“根據各種計算方法,得出一個方案,然後再談判解決。”

“當然,故意殺人是另一回事,所以才有死刑存在。”

“以麻生圭二的滅門案來說,如果證明是他殺,主謀凶手必定是死刑。”

“就算是自首,也隻可能是無期刑。”

“從犯的話,就看具體做了什麼。”

西本健終於反應過來了,“等等,你一直認為我是主謀凶手!”

談判專家連忙擺手,“不,沒有的事,我隻是以最壞情況幫您分析。”

“而話說回來,如果您不是主謀,那也沒必要自首,因為肯定不會說到你。”

“根據有組織的團體犯案的案例來說,被抓的人,很少會牽連到主犯以外的人,因為招出來的人越多,其本身也就越不安全。”

“而這件事情,其實有一個人……”

西本健咬牙切齒,“所以,我要自首,因為川島肯定會指認,我老大是凶手。”

“您老大?”

“我們月影村的前任村長。”

“哦,是他啊,不過我聽說他已經死了,我剛才要說的就是他,你們正好可以把事情都推到他身上。”

西本健拍桌子大怒,“不行,他是我老大,我不能任由川島和黑岩,把臟水潑他身上,尤其他已經死了!更不能讓他死得不名譽。”

“我要自首!”

“彆,您彆激動,我這就去叫警察進來。”談判專家擦著汗跑了,不過出門就換了副笑臉。

西本健與月影島前任村長的關係,雖然不好判斷有多親密,但資料顯示,前任村長活著的時候,西本健過的相當風光,不是現在這樣頹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