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知府道:“那他也不該失手把哥哥推碰到假山上,若他手下有分寸,李明便不會死。”
火凰瀅道:“拉扯中難免有失手。”
馬知府道:“所以本官說他誤殺。”
火凰瀅道:“李春很難不失手。這不是李明夫妻普通的口角紛爭,若是普通的紛爭,李春不該插入其中,但李明暴虐,常虐待妻子。——這點有李家父母和街坊鄰裡可作證。李春見嫂嫂凶險,豈能不救?記再者他救嫂子,也是維護李明,怕李明鬨出人命。誰知李明竟頭部受傷,平日能經得起的推搡、碰撞,當時卻經不起,所以才命喪黃泉。”
話音才落,李家人紛紛開口。
他們要保李春,怎敢再掩飾!
李父含淚道:“不錯,我那大兒子不成器的很,吃喝嫖賭,脾氣還大,常打媳婦出氣。”
李母跟著就捶胸頓足地哭道:“從前我不說,那是看他從我身上掉下來的肉啊!我有什麼法子,再苦再難也隻能自個吞了。今天我敞開了說:那就是個禍害,禍害我跟他爹來的!大媳婦嫁給他,也是攤上了苦命……”
說到這,她轉向萬氏。
萬氏正流淚。
李母懺悔道:“大媳婦,剛才娘罵了你,你不要怨娘。我是急火攻心啊!——”萬氏含淚道:“我沒怪娘。”——“娘知道你嫁給那殺千刀的受了苦。那殺千刀的死了,娘可有說你半個字?沒有說過。因為我跟他爹早就料到了:這殺千刀的遲早有一天要作死,我們做父母的隻求他彆連累了李家。我大兒子不成器,可我這小兒子待人沒的說呀,街坊鄰裡都知道的,不信你們去我家那一片打聽打聽。我不能看著他被冤枉!他心善的很,是為了救他嫂子,不是有心推他哥哥。求大人們開恩。求求你們!”
說完猛磕頭。
李父也用力叩頭。
萬氏更道:“這件事因小婦人而起,小叔是為了維護小婦人,大人若要判,就讓小婦人抵罪。”
外麵百姓見此情形,無不落淚,紛紛都道“李明那禍害死就死了,做什麼要連累弟弟?”
火凰瀅趁機又道:“本官並非為李春開脫,實在是情勢特殊。諸位可以想想:若那天不是李春碰上此事,換上李父、李母,看見大兒子毆打大兒媳,是不是要上前攔阻?”
李父李母異口同聲道:“我肯定要攔。”
火凰瀅道:“誰去攔,以李明當時的傷勢,拉扯之下,難免碰撞至死!這難道是李春之過?”
馬知府並非多有才的人,資質中等,平日裡隻會依照律法條文斷案,似這樣將律法條文靈活運用,他是斷斷做不來的,因此竟反駁不了火凰瀅。
趙朝宗心裡有了決斷。
段存睿也做出了決定。他目光炯炯地看著火凰瀅,心中不得不承認:把一樁簡單的民事糾紛案審得這樣清晰,撇開身份不提,這是一個有才能的女子,絕對有能力擔任霞照縣令。他當然不能顛倒黑白。
還有一點:民不舉官不究。李父李母不追究小兒子誤殺大兒子的責任,官府是無法判的。
火凰瀅為何沒提起這條?
難道是忘了?
段存睿覺得她沒忘,正留著等他們呢。他與湖州按察使董大人對視一眼,同時出聲:“李春無罪!”
同時趙朝宗也開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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