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坑底(2 / 2)

“丁奴的確是這樣說的。殿下,那幾個丁奴可都是臣的心腹,又全都是家奴,其實也知道家父的風流事體,絕無可能目睹的是家父出入其間,卻偏要說成是年輕男子。”

“這個年輕男人至關重要!”司空北辰拍案而起,來來回回地蹚了幾步,實在忍不住,用手指著虞欒:“你以為趙氏可憐,你寬慰她,不僅讓她知道了外叔翁的惡癖,還讓那婦人知道你心中長年累月積累的悒恨,她故意讓你生疑,讓你遣人跟蹤,故意讓你誤解和她那奸夫是個年輕男人,你跟蹤兩次,都沒能察明男人是誰,必然會暴怒,再次知曉趙氏去了興安裡,你就忍不住了,闖進去捉奸殺人,你根本沒有想到這回奸夫竟然換了人!”

那個年輕男人既是趙氏的幫凶,又必定直接為幕後黑手所指使,找到年輕男人的下落,就一定能揪出幕後黑手!

虞氏一族,本是依附西豫士族的部曲,那一代的族人還算驍勇善戰,尤其是家主虞攢,拚死把主家從敵軍的鋼刀下救出,為此斷了一臂,主家後來賜予他們宅田,這才成為了虞氏一族成為一地富豪的基礎,可大豫的官製,從來都是依據上品無寒門的“標準”,庶族寒門僅隻有望爭取下品職銜,多為武職,而且還是那種必須以性命相拚的武職,已經富裕起來的虞氏族人開始珍惜生命,根本無意去爭下品官職。

但畢竟是軍伍起家,一直養著丁勇,這些丁勇們雖然也一代不如一代,可按道理來說,盯蹤一個普通人還是不可能連續兩次盯丟的,司空北辰就是憑這依據,斷定那個年輕男人必有大族的丁勇相助,才有那麼大的能耐擺脫盯蹤。

而虞欒當時派出的丁勇,倒還將年輕男人的容貌記得清清楚楚。

虞欒有一庶子虞呇,今年才十三,不過司空北辰知道他有一項才能——雖然說他一度並不認為這項才能有什麼作用,倒還是前生時經瀛姝提醒,他才讓虞呇協佐建康令,專司繪製海捕文書——虞呇的才能就是可憑他人敘述,精準描繪出某人的相貌,也即寫真。

年輕男人的畫像很快就被繪製出來。

司空北辰著重針對江東賀、長平鄭二族查找,竟然很快有了消息,年輕男人姓張名引,自稱是滎陽張氏的子弟,滎陽張並未南遷,不少族人現供職於北趙,這張引自稱傲骨不屈,於是孤身南渡,雖然入了黃籍,但暫時還未得風評,無風評則難入仕,不入仕自然無望獲賜田宅,於是他就投靠了長平鄭,現客居於鄭宅,張引求的是仕進,當然熱衷於參加各種集會宴席,打聽他的底細著實不難。

司空北辰對張引毫無印象。

也就是說,哪怕前生時,張引最終靠著長平鄭謀得了官銜,也不是什麼高官重臣,撐死也就混得口飽飯,屬於籍籍無名的階層。

但現在司空北辰卻沒辦法把這人直接拘審。

張引既有黃籍,便為良戶,更何況黃籍上書明他乃滎陽張氏一族,那就是士族階層,哪怕現為白身,但畢竟不同於布衣平民,且還寄居在鄭宅,彆說太子了,就算是皇帝,光憑著虞欒家中幾個丁勇的證供,也不能直接就上鄭宅去拘人。

司空北辰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得將矛頭對準三皇子,必須打一場禦前官司,他還是很有勝算的,因為他是皇帝親自擇中的儲君,是嫡皇子,皇帝勢必也不想讓賀、鄭二姓得逞,否則不會將此案交給他定奪,現在,他既然查出了蹊蹺,他的父皇就算不會降罪於長平鄭,也會以此為柄,跟長平鄭談判——將趙氏、張引處死了結此案,公告於眾,不僅虞欒是被陷害,就連虞鐸也並不知趙氏為虞欒的外妾。

這樣的事發生得太多了,比如徐氏小產事案,比如石嬪殺女事案,件件事案都與顯陽殿有關,可真相都被掩蓋,父皇擔心的無非就是危及儲位,司空北辰是篤信的,哪怕他的父皇已經厭煩了顯陽殿及虞氏一族,但立嫡的決心始終沒有動搖。

又比如南淮裡命案,分明是司空南次和瀛姝的功勞,可最終獲利者卻成為了東宮,所有人都在疑惑那個幫凶費氏為何沒被處死而是入了倉門獄,隻有他知道原因——

“帝休為費氏求的情。”皇帝陛下是這樣對太子解釋的:“費氏論罪,自然也當處死,可帝休卻覺費氏起初與死者相交時並沒有害人的想法,是為情欲所惑才被引入歧途,罪魁禍首是杜昌,且一入倉門獄,遇大赦不享,費氏終生將不見天日,這樣的罪罰也不算輕了,足以威懾臣民。

當然最重要則是,這樁命案之所以難以查獲證鑿,歸根結底是二郎這建康令的誤判,以及建康府各刑官的失職,這些弊病當然要改除,不過現在卻不是一個好的時機,既然暫時不能改除,公之於眾勢必會導致人心惶惶,為了誘逼杜昌供認,我答應了饒他及費氏中一人免死,帝休認為杜昌罪不可恕,而君王的許諾又必須言出無悔,於是隻能酌情從輕發落費氏。”

可是大豫的刑罰本無終生監禁一條,這是法外施恩的殊例,從前承蒙法外施恩的人,要麼是皇親國戚,要麼就是功臣顯貴,如南次,前生時雖被免死,但圈禁在鬼宿府中,要不是瀛姝設法,南次也是終生難得自由的。

對於百姓而言,比死刑更輕一等的刑罰是流徒,流放前多數要挨刑杖,而且必須扛著枷鎖走著去流放地,十有八九也是活不了的,除非還有親朋一路打點,因此真正的赤貧之人,其實也很少被判流刑。

流刑,說白了就是給那些罪不及死,但一敗塗地的貴族或者富賈留的一條生路,他們遭受的是活罪,到流放地後,還要為君國付出勞力,戰亂時期,各國相拚,人口的多寡也是拚爭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對於平民百姓而言,刑罰其實就兩等——非生即死。

罪重則死,未至死罪者獲生。

沒有犯極惡之罪的平民,一般都是處以徒刑,至多勞作四年就能獲釋,更輕者,受笞刑後就能抵罪,但這顯然不能適用於費氏,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日後女子與人通奸,誘使奸夫殺害發妻的罪行將層出不窮了,因此,司空北辰理解費氏為何被投入倉門獄。

倉門獄於布衣百姓而言,甚至於妃嬪宮人而言,都是極其可怕的牢獄,但入倉門獄,便如籠中鼠,可人畢竟不是鼠,鼠耗或許習慣了陰暗濕潮的環境,但沒有哪個人願意被這樣子“活埋”,這樣的刑罰,比起死亡來確實得到了恩赦,可也足夠讓人畏懼了。

總之,司空北辰很有自信,他依然是自己父皇的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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