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零(1 / 2)

一上車,汪兆平立刻戴上耳麥。

“各單位注意,剛剛出去的一輛灰色老款雪鐵龍很可能就是目標,看到後盯緊他!

我會跟在你們後麵,隨時準備與你們輪換!”

“收到!”

灰色雪鐵龍剛剛拐出丁字路口,一直停在路口待命的警方黑色商務立刻跟上。

隨後汪兆平的車也拐了出來,遠遠綴在同伴身後。

邊開車,汪兆平邊開口道。

“兩位,今天實在是太感謝你們了。

要不是你們提供的消息,我們也不可能這麼快就找到目標。”

“哪裡哪裡!配合執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嘛!”

“對啊對啊!而且還順道贏了這麼多”阿星在後座美滋滋的數著賬戶餘額。

汪兆平:“”

彪哥:“”

你個憨批!在刑警隊長麵前炫耀自己剛剛賭錢贏了多少!

你是嫌這錢不夠燙手是吧?

“咳!汪隊長,我們剛剛那個,不算聚眾賭博吧?

要不我們還是上交違法所得吧?”

“嗬嗬!不用不用,我今天也沒穿製服,而且剛剛人太多,我什麼都沒看見。”

讓人幫忙就算了,這種意外之財還要充公?

讓線人乾活還得付錢呢!

彪哥聞言心中一鬆。

嗯!這位汪隊看上去倒不是個迂腐的人

能處!

“咳!對了,那個賭場的樂哥跟你們關係很好嗎?”汪兆平突然問道。

小問題可以放過,但是大原則那就

彪哥也是老江湖了,一聽這話,哪兒還能不明白對方的意思。

趕緊搖頭。

“誒!汪隊長千萬彆誤會!

請他喝酒?那就是逢場作戲!

不瞞您說,我們以前主業也就是替人看看場子,收點辛苦費,或者找老賴們催催債,最多也就是放點高利貸。

黃賭毒我們那是絕對不碰的!

這些東西賺錢是快,可誰瞧得起這種人呐?

我們的關係,連朋友都算不上!

我巴不得這家夥哪天就進去和弟弟敘舊去了,那真就為民除害了!

對了汪隊,聽說這家夥背地裡還偷偷賣麵粉,我覺得您完全可以往死裡查!”

“對對對!我師傅也說了,佛都不渡這種人的!”阿星立刻幫腔。

汪兆平心裡一樂。

嗯!果然是孟老弟介紹的。

這兩人能處!

“那就好,對了,孟老弟說你們好像遇到一點麻煩,需不需要我幫忙?”

彪哥眼睛一亮。

“是遇到一點小麻煩,主要是我的公司,有人非法牟利、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導致我財產受損。

對方還有行賄、偷稅漏稅、暴力催收、脅迫他人、私藏管製刀具、組織黑惡勢力等等惡行!

我正在搜集對方的違法犯罪證據。

下一步準備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他,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汪兆平嘴角一抽。

嗯!這是個有文化的流氓

“有這樣的人?這可是已經觸犯刑法了!那我碰上了就不能不管!

等你們搜集好證據,我親自帶隊上門抓人!”

“那就太感謝汪隊長了!”

“客氣什麼!嗬嗬!”

兩人露出一個大家都懂,心照不宣的笑容

由於接下來的辦桉過程不方便外人在場,汪兆平中途就將彪哥兩人放了下來。

彪哥看著遠去的車子,臉上一片喜色。

胡大誌這廝妥了!

“彪哥,這就是你說的保護傘吧?”阿星似懂非懂的問道。

程彪嘴角一抽,上去就是一個暴栗。

“保護傘你個頭啊!欺男霸女、官匪勾結那種才叫保護傘,最近正掃黑除惡呢!彆亂說話!

我們這種懲奸除惡的,應該叫警民合作!”

“哦!”阿星摸著腦袋。

彪哥看了看車來車往的路口,眉頭微微皺了皺。

“走!”彪哥攔下一輛出租車。

“咱們去哪兒啊?”

“去買車!”

阿星眼睛一亮。

“彪哥,我上次那輛牌子是雅迪的,不過我聽說艾瑪的也不錯”

彪哥:“”

我特麼

“我們買邁巴赫的!”

另一邊,汪兆平等人追蹤著喪狗的車,一路向東。

過了半個多小時左右,來到一處村落附近,目送對方拐進了一棟小院。

兩輛車重新彙合,汪兆平走進商務車,裡麵除了三個警員,還有一些電子設備。

除了一個司機,秦曉茹正在電腦上調取衛星地圖,還有一個警員正拿著長焦攝像機,在對著小院拍照取證。

“看一下這是哪裡!”

“報告汪隊,這裡是倉太碼頭附近,前麵就是長江口,過去就是明崇島!”

“出海口麼”汪兆平臉色一喜。

跟孟老弟的情報又對上了!

“一個常年混跡賭場的賭徒、癮君子,在賭場裡一輸就是數萬十數萬如果這個喪狗有問題,那麼對方乾的很可能真的就是非法走私的行當!”

以一個老刑警的眼光,喪狗這種人與走私犯這種職業的匹配度極高。

“在公海上進行交易,不僅隱蔽性更高,更難追蹤。

而且外籍船隻上,還要受到執法限製,是不少文物走私團夥的慣用伎倆。

如果按照情報中所說,對方的交易時間就在明天晚上。

那麼最遲今天或者明天,這個喪狗應該就會和上線交接物品,然後再想辦法將東西弄上船

我覺得,這裡說不定就是一個偷渡違禁物品的窩點。

去查一查這個小院的戶主!”

“是!”秦曉茹手指如飛,在電腦上操作著。

汪兆平所說的公海執法限製的情況,並不是某些影視作品中出現的那種以誇張敘事性手法,即便殺了人都不用償命的過時概念。

所謂國際公海,指非屬於任何一個國家領海或內水域的海域。

根據共和國刑法2017修正第六條屬地管轄權規定。

“凡在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彆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也就是隻要在領海以內,或者公海上但屬於本國注冊船隻,懸掛本國國旗的,國家都有權執法。

外籍船舶在公海的犯罪行為雖然不在此列,但另一條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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