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議和成功!(2 / 2)

“你要考慮多久?”

“最多兩天,必然答複!”

“好,本汗就等你兩天時間,兩天之後,若無答複或者答複的不滿意,就休怪本汗率軍進攻了!”

……

至此,談話結束。

秦鋒、林丹汗各自返回本陣,而後帶領人馬,緩緩的退回了各自的大營中。

回營之後,秦鋒立刻請來了薛瑾瑜,將自己和林丹汗交談的內容詳細複述了一遍。

“鋒哥請我來,莫非是想答應林丹汗的那個要求,交易鐵器?”

“敵強我弱,局勢緊迫,為了讓大明軍民們免受刀兵之苦,隻能答應他了!”

“就怕朝廷不肯答應,那幫家夥在這方麵認死理,看似為國為民,實則沽名釣譽!”

“是啊,朝廷肯定不會答應的,隻能另謀良策!”

大明朝廷不肯答應,秦鋒又要答應,那就隻有一個辦法——暗中交易、走私鐵器。

這樣做有三個好處:一則,滿足林丹汗的條件,讓其退兵,雙方避免一場戰爭,還能一起對付女真人。

二則,通過暗中交易,可以從蒙古人那裡獲得大量的馬匹、駱駝,裝備天威軍,增強戰鬥力。

三則,八大晉商一直往草原上走私鐵器,與其便宜了這幫奸商,不如便宜自己,將走私生意搶過來,也算是變相的收拾這幫奸商了。

話又說回來了,雖然有三個好處,可也有一個壞處,就是蒙古人得到大量鐵器、改善裝備之後,對大明邊境的威脅就更大了,需要對其加倍提防!

怎麼辦?

三好一壞、利大於弊,既然如此,那就乾吧。

接下來,秦鋒和薛瑾瑜詳細商議了開設榷場、互相貿易的事情,要想辦好這些事,少不了薛家的鼎力支持。

商議好之後,秦鋒又回到城內,和被軟禁多日的烏雲其其格商議了小半天。

具體商議的什麼,沒有第三個人知道。

而在當天晚上,秦鋒派遣了一小隊親兵,秘密的將烏雲其其格送回了蒙古大營。

烏雲其其格返回的第二天晚上,在白城子附近的一片樹林旁,用三千匹良馬和天威軍交換了一大批鐵器,雙方完成了第一次交易。

又過了兩天,林丹汗下令拔營起寨,帶領人馬返回河套草原去了。

………

蒙古人走了,一場戰禍得以避免,如此好事,自然要大肆慶祝一番了。

於是乎,白城子內張燈結彩、敲鑼打鼓,熱烈慶祝起來,還舉辦了慶祝酒宴,大家開懷暢飲一番。

不過在舉行酒宴之時,有細心者發現,避免此番戰禍的最大功臣—秦鋒始終沒有露麵。

秦鋒去那了呢?

一個人躲在書房中喝悶酒,非常鬱悶的那種!

在彆人看來,兩軍陣前,不動刀槍,隻憑著一番言辭,就說退了八萬蒙古大軍,使大明軍民免受刀兵之苦,還維護了國家尊嚴,乃是大大的本領、大大的功勞!

可在秦鋒看來,則是大大的無能、大大的屈辱!

敵人打到家門口了,真有本事的話,就該像衛青、霍去病那樣,出兵迎戰、躍馬疆場,將敵人殺個片甲不留,亡其國、滅其種,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而不是像自己一樣,用議和、互市的方式,將敵人好好的送回去,這不是功勞,而是莫大的恥辱!

如何麵對恥辱?

自然是牢記心中,立誌複仇了!

喝到半醉之際,秦鋒鋪好宣紙,取出筆墨,寫下了八個龍飛鳳舞的大字——封狼居胥,飲馬瀚海!

同時暗暗立誓,十年之內,自己一定親率大軍出塞,將河套草原、陰山、狼山、賀蘭山、大青山……全部搶回來,封狼居胥、飲馬瀚海,以洗刷自己今日的恥辱!

如違此誓,天地共誅、永墜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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