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我的仕途從擊斃悍匪開始》全本免費閱讀 []
童然興奮地說道:
“凶手不是不想掩埋屍體,他是沒有機會掩埋!
一個多月前新盛學校內發現大批毒品。
滿城都是武警戒嚴。
之後學校附近安排了二十四小時執勤點。
讓凶手沒有機會挖坑埋屍!”
童然的話讓在場的人恍然大悟。
沒錯!
一號屍體不是隨意拋屍在下水管道的。
他是凶手在警方的高壓下,不得已遺棄在那裡的。
楊霄對童然點頭,以示鼓勵,接過童然的話說道:
“這說明凶手就是本地人!
而且經常在拋屍點附近活動。
對周圍的環境非常熟悉。
第一案發現場也應該在附近!
沒有選擇更遠的地點掩埋屍體,或許是因為凶手行動不便。
最後,死者身上沒有任何隨身物品,凶手是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還是洗劫財務?
我認為殺人後,隨便劫財的可能性更大!”
楊霄又提出新的觀點。
因為在偏遠的鄉鎮,老百姓出門本來就沒有攜帶身份證的習慣,有人說凶手清理死者的物品是為了反偵查,這一點楊霄不認同。
凶手作案手段粗暴,隻把屍體埋在幾百米範圍的河灘,感覺腦子有點一根筋,這本身就不合常理。
楊霄想了一陣,說道:
“我大膽對凶手做一個側寫。
男性,三十到四十五歲,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有些窘迫。
或許有過傷害案前科。
身體有殘疾或者缺陷,對女性有仇恨心理。
能夠很合理地出現在河灘,而不被人懷疑……”
凶手的這些特征有一部分是楊霄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進行的總結,有些則是自己大膽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