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安平把證件放回衣兜,說道:
“可以理解。
同誌,關於昨天晚上的事情,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當事人。
不知道現在方便嗎?”
“這……”陳蘭轉頭看著躺在病床上的父母,他們的狀態很不好,特彆是陳蘭的父親,受傷的部位是腦袋,從手術室出來後就沒有醒過來。
陳蘭走到一邊,對毛安平說道:
“警察同誌,醫生說我爸媽需要休息,有什麼問題你問我吧。”
毛安平拿起掛在病床邊的病曆,拿出筆記本問道:
“同誌,你叫什麼名字?
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叫陳蘭。”陳蘭哽咽道:
“我爸媽平時在縣城賣水果。
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我也清楚,隻是聽我媽說一個喝醉酒的司機在他們的水果攤旁邊撒尿,我爸媽吵了他兩句,沒想到那個司機突然從車裡拿出一根棍子,往我爸的頭上打去,我媽上前阻攔,也被那個人打傷。
如果不是三個附近學校的中學生上前阻止,我爸媽就讓那個人打死了。”
目前受害者無法接受問詢。
陳蘭不是當事人,在陳述的時候可能會帶有主觀情感,毛安平暫時記錄下陳蘭的話,在“三個中學生”幾個字上劃了一個圈,問道:
“你知道那三個學生是哪所學校的嗎?”
“好像是崇禮中學的。”陳蘭也不能確定,隻知道她爸媽擺攤的附近有一所崇禮中學。
毛安平的調查隻能到這裡,得等傷者的情況好轉,才能了解到具體的情況,他合上筆記本問道:
“剛才那個人是誰?
他為什麼給你錢?”
陳蘭臉上帶著怨氣,說道:
“他是我遠方表哥,縣民政局的。
我們兩家沒什麼往來,也不知道從哪裡得知我爸媽受傷的消息,一大早就跑到醫院來。
我以為他是來看我爸媽的,後來才知道他是來給那個打人的凶手當說客,想要用錢擺平這件事,讓我家不要追究。
警察同誌,我要告那個打人的凶手!
我們家不會私了!”
陳蘭的態度堅決。
這個女人或許已經知道打人的凶手有權有勢,但是她沒有選擇妥協,堅持為父母討回公道。
毛安平說道:
“請你相信我們公安機關,一定會把事情調查清楚。
這是我的電話,你父母醒了請第一時間通知我,我先告辭。”
“好!”陳蘭慎重地把寫有毛安平電話的紙慎重地放進衣兜裡。
毛安平感覺到這個案子並不簡單。
顱腦損傷、肋骨五處骨折、小腿骨折,從受害者的傷情來看已經構成一級輕傷,甚至更嚴重的程度,屬於刑事案件。
治安大隊不可能不清楚這些情況,他們沒有向刑偵大隊報送案件,反而私自以治安案件的標準判定互毆,把行凶者釋放。
毛安平走出病房,馬上向楊霄彙報了解到的情況。
楊霄得知案情後吩咐道:
“你馬上去崇禮中學,找到案發現場的三名學生,拿到目擊證人的證言。
目擊者是中學生……這樣,我讓童然去崇禮中學。
你等消息,不管這個凶手是誰,有什麼身份背景,證據固定後馬上抓人。”
“是,師父!”毛安平答應後掛斷電話,向樓梯口走去。
“毛小子!”
毛安平剛走到樓梯口,迎麵碰上正在上樓的沈秋燕。
沈秋燕先是一愣,然後大聲喊道:
“還真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