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無證之罪(1 / 2)

董碧雲被楊霄的嗬斥嚇了一跳,身體抖了一下。

不過很快又恢複了鎮靜。

楊霄拿出調查到的證據,說道:

“董碧雲,據我們的調查,你在麻將館打牌到淩晨十二點,借口回超市關門,離開過至少半個小時。

這段時間你乾什麼去了?

回來後身上為什麼有酒味?

我來告訴你當時發生了什麼……”

楊霄不等董碧雲開口,繼續說道:

“你從麻將館離開後,來到喬果的房間,跟他一起喝酒,直到喬果伶仃大醉,然後拿起程川放在桌上的匕首,從背後一刀殺死喬果。

最後清理好案發現場。

關上超市的門,回到麻將館繼續打牌,一直到天亮!”

“楊局長,你可不能冤枉人啊!”董碧雲怪叫一聲,大聲喊冤道:

“我承認,我確實離開過一段時間。

那個時候我輸急眼了,就想著換換手氣。

回超市隨手打開一瓶酒喝了兩口。

然後去裡屋洗了一個澡,才關門繼續去打牌。

你不能抓不到殺人凶手,就把罪名全都扣在我頭上把!

我冤枉啊!

再、再說我跟喬果無冤無仇,我為什麼要殺他?”

董碧雲在賭,賭警察沒有她殺人的直接證據,賭楊霄說這些話都是在詐她。

打麻將不犯法!

打麻將離開一段時間也不犯法!

喝酒更不犯法!

警察憑什麼說她從麻將桌離開去到喬果的房間,跟喬果一起喝酒,然後把人殺啦?

隻要董碧雲咬死不承認,警察就拿她沒有辦法!

這也是董碧雲被抓以後如此淡定的原因。

她相信自己的犯罪行為天衣無縫。

在審訊室隔壁旁聽的廖文傑和崔楷表情變得凝重起來。

根據楊霄是推理,審訊室裡的嫌疑人確實很可疑,可是那些都是推理,無法成為法庭上指控嫌疑人的證據。

楊霄這麼審案子,是不是太兒戲啦!

還是、電影看多了?

以為靠推理就能唬住嫌疑人,讓她自己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這個案子看似簡單,可是案發現場除了半枚程川的指紋,沒有找到任何第三個人在場的證據。

排除程川不是凶手的前提下,真凶就像是隱形的一樣。

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指控凶手。

是典型的無證之罪!

楊霄通過被擦拭乾淨的酒杯,推斷凶手曾經跟死者一起喝酒。

又根據死者主動脫掉衣褲,判斷凶手很有可能是個女人。

楊霄的第一懷疑對象是蘇曉彤。

喬果是蘇曉彤的前夫,因為債務糾纏蘇曉彤一家,蘇曉彤為了擺脫喬果的糾纏,找機會殺人。

很合理的殺人動機!

這也是楊霄不把程川交出去的原因。

換任何人來查這個案子,隻要查清楚程川和蘇曉彤的關係,就能把這個案子辦成蘇曉彤指使程川殺人的鐵案。

作案動機、凶器上的指紋,即便程川和蘇曉彤不承認,也足夠零口供定罪。

楊霄目前的局麵很危險,他是出於對程川的足夠信任,才在廖文傑和崔楷麵前力保程川,萬一抓不到真凶,程川就會被認定為殺人案,楊霄難逃包庇的責任。

程川沒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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