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重分(2 / 2)

好在村長和三叔祖四叔公幾個卻還是極力的為大房爭取了一些利益。

分給大房兩百斤糧食和有些日常用具,後院的兩頭豬等過年的時候殺了分二十斤肉給大房,至於田地就直接抵了贖回徐慧賣身契的銀子,之前住的那一間廂房也暫時給他們住著,但是要另起爐灶,至於養老,等楊如峰十二歲之後每年給爺奶二兩銀子的養老錢……

另外二房還要賠給大房五兩銀子,這也是楊如欣極力要求的,她不可能讓二房就這麼消停了。

雖然二房的楊百福和馮彩娥十分的不情願,但是不同意,楊如欣就不簽字,最後沒辦法,就這麼定了。

當然,這個還有楊如玉的功勞,她提醒爹娘,徐慧昏迷著,以後用錢多著呢,現在給了銀子以後死活就不管了,也是劃算的,更何況現在沒分家,那錢可是公中出的,何必心痛?

楊百川和和馮彩娥一聽覺得的確有道理,隨即就急忙點了頭。

楊百福和楊百合雖然不願意,但是卻也知道,不同意就分不了家,那以後花的錢就更多了。

隻是這樣一來,楊百福卻是恨上了自己的二哥,覺得自己就是受了二房的連累,以至於後麵也折騰出不少事兒來,當然那是後話了。

分家單一式三份,兩家各留一份,還有一份需要留在村裡備案,但是這三份都要由裡正出麵去衙門那裡蓋章之後才生效。

當然,其實不蓋章也是有效力的,隻是楊如欣寧願多花兩百文錢去衙門蓋章,這樣的分家單就更好用了,將來誰也不能反悔了。

李成雖然是裡正,但是畢竟是李家人,這個是人家楊家的事兒,有楊家的族長在,所以全程沒說話,隻是拿了分家單之後就急匆匆的去了縣城,如果順利,太陽落山之前就能回來了,這樣的事情還是利索點解決的好。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