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章 踏歌狂歡(1 / 2)

林婉婉坐著馬車,帶著仆人出門。

她本來倒是想融入大眾,感受一下大唐人民的熱情。

奈何一出門就被街頭摩肩擦踵的人群嚇退了——具體可以參考節假日的旅遊景點,密密麻麻全是人頭。

擁擠的程度,比她收到的那幅展子虔的上元夜宴圖還要誇張。

於是她從善如流地聽從了鴻雁的建議,改坐馬車出行了,這就是貴族女眷的派頭。

雖然是一步一挪大堵車,但坐在馬車裡毫不耽誤林婉婉掀開簾子觀花燈、賞夜景的。

而且正因為一步一挪,看到路邊攤上的小吃,還能讓仆人買進來吃,非常方便。

日常夜間小吃攤是不允許營業的,而且攤位也受市場管理機構“市署”及其屬官“市令”和“丞”管轄,擺攤場地固定,不得隨意走街串巷,要交各種雜稅。

但上元夜就不一樣啦,隻要有手藝想出攤的都可以出攤。

但凡能擠過人潮,愛擺哪裡就哪裡,市署或縣衙門口都隨你擺,具體參考後世小縣城的路邊夜攤。

林婉婉坐在馬車上,朝中央燈樓的方向緩緩移動。

這座燈樓是縣衙攜鄮縣眾鄉紳貴族籌資建造的,高一百尺,懸於珠玉,春風拂過,鏘然成韻。

往年鄮縣是沒有這樣豪奢的,但這不是蕭翀來了之後就建了鹽場嘛。

因為先進的曬鹽之法,以及官府的背景及銷售渠道,鹽場說是日進鬥金都不誇張。

也就是因為來自蘭陵蕭氏的蕭翀背景夠強,這個製鹽之法又是他公開的,且大唐目前的鹽場以私營為主,掌握在各大家族手裡,所以越州刺史才搶不過當今的鄮縣縣令,隻能眼巴巴看著。

要不然鹽場現在姓誰都不好說了!

當然了,燈樓這種象征當地經濟強盛、供人娛樂之物,全讓官府出資那是不可能的。

按縣衙的說法這都是為了當地鄉紳的臉麵,鄉紳怎麼能無動於衷、不讚助一番呢!

現在鄮縣上流社會之中普遍認為連公雞路過縣衙門口,都得被蕭翀拔下十根毛!

但蕭翀也不是純粹吃獨食的人,鹽場的收入一二七分賬,七分入朝廷公賬,二分由越州及鄮縣上下有品級的官員(林婉婉也屬於有品級的官員之一)共分,還有一分屬於蘭陵蕭氏。

大家雨露均沾,皆大歡喜,維持平衡。

當初蕭翀本可以完全以蕭家的名義私辦鹽場的,他們蕭家有這個權勢控得住鹽場,且也符合大唐整體的鹽場環境。

但他沒有,他選了現在這個複雜又算得上是無私的方案。

正因如此,才有錢支撐蕭翀在鄮縣搞東搞西,一會兒建它山堰,一會兒挖日湖,一會兒又建燈樓。

而且他薅起鄉紳羊毛,其他的官員才會默不作聲,都被鹽場喂飽了啊!

越州及鄮縣當地的官員乃至鄉紳(官員普遍出身鄉紳之家),對於蕭翀那都是又愛又恨,想送他走,又怕他走。

不走吧,蕭翀老是搞事,誰的賬都不買,大動土木,勞師動眾,花公家錢如流水,半點不心疼。

可若蕭翀一旦離開了鄮縣吧,沒有他這位強勢縣令的壓製,這個鹽場還能不能是現在的模樣,誰敢保證,虎視眈眈的人多著呢!

越州的官員想直接跳過鄮縣控製鹽場,中央的戶部也對這一塊蠢蠢欲動,蘭陵蕭氏想占得更多股份,當地地頭蛇的各鄉紳也想從中咬下一塊肉來……總之,太平不了。

此乃題外話,暫且按下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