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兩個,有什麼想法?”
高翰文的提問讓兩人有些懵逼。
“老師,如果兩人都對,都支持,那當前怎麼判呢?”
許國有些擔心地詢問到。
“好解決,從舊兼從輕嘛。以後讓社會表決,在民法總綱前麵把這個原則加上去。”
“雖然,現在沒有,但大明律也沒有準確的要求,讓趙仲裁自己心證判斷了。”
於是乎,在仲裁官回來參會之前,新增的民法三原則建議已經出爐了。
新舊民法變動的從舊兼從輕。
存在客觀優勢差異情況時的舉證倒置。
定金雙倍返還與反悔責任不低於交易總金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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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弟子領著一臉懵逼的仲裁官出門,交代了幾句就剩仲裁官自己參悟了。
看著紙條上的內容,趙仲裁知道這事不算完,關於內幕交易的部分似乎漏掉了。
但看著聽說要搞投資牙行,這部分權力肯定是劃給這個新衙門了。
至於拿到手裡的三條讓自己心證,那是絕不可能心證的。
仲裁庭的每次判決貫徹的都是高大人的意誌,真自己心證,這麼傻的早就該被攆走了。
三條中一三有利於黃家,2有利於胡家。恰好缺了另一條有利於胡家的內幕交易原則。那麼2:1,自然應該是支持黃家。
經過仲裁官這麼一通心證,很快就有決斷了。當日晚間,織造局良民2社社長還專門過來打聽情況。因為許縣令透露了讓組織修訂民法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