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如何弄死民國渣男(2)(1 / 2)

方夫人正在悲傷著, 猛然聽到這番話,驚的眼淚都忘了掉下來。

“你說什麼?!”

“我說,我願娶了姐姐。”

林時恒跪在地上, 腰板挺得板直, “這世道, 女子無夫總是要艱難許多, 既然如此,不若接了姐姐回來, 我成為姐姐的依靠。”

“到時, 離婚後再婚,總比著做一輩子被人嗤笑的下堂婦要好!”

方夫人此刻腦子裡滿是空白, 隻有他的話沉入到了腦子裡,理智卻又在告訴她,這樣做是不對的。

“你如今剛滿十五歲,就算是想要娶妻,也該娶一門好人家的女兒, 沒得讓澄姐兒連累了你……”

說著這貶低女兒的話, 心卻是在挖心般的疼著, 方夫人按住了心臟處, 低低抽泣著道:“好孩子,我知道你的心, 待我們接了澄姐兒回來, 你能成為他的依靠就好, 不必……不必如此……”

她雖然疼愛女兒, 卻並不願意林時恒為了女兒犧牲,說著說著,眼淚又掉落了滿臉,想著好好嬌寵長大的女兒如今竟被作踐成這樣,一顆心如同放到了熬著熱油的鍋中,直疼的身子都在顫。

“嬸嬸想錯了。”

林時恒卻沒有順著她的話說,而是依舊跪著,一雙眼滿是堅決,“姐姐是什麼樣的人,我自然是清楚的,她那樣的人物,從前我不敢求娶,是覺得自己讀書不行又是孤子,哪裡好意思讓姐姐跟我吃苦,如今那賤人要與姐姐離婚,沈家八成會應下,到時姐姐抱著小侄子回到家,外界流言必定多不勝數,她性子溫婉,哪裡吃的了這種苦頭。”

“怕隻怕,姐姐鑽了牛角尖,在這件事上堪破不去,孩子又沒爹,日後該要多受人恥笑。”

一說到孩子,方夫人就有些鬆動了。

她出生在這城中,又生活了這麼多年,自然知曉城裡是個什麼風氣。

若是將孩子抱回來,按照方家如今境況,這孩子從小到大怕要不少被人恥笑。

還有女兒,女子無夫,就連出門都不好出的,即使她心疼女兒,彆人可不會心疼,城中的流言,就算是比作刀都差不多了。

一會想著女兒無夫日後日子該多麼難過,一會又想著恒哥兒年紀這樣小,要是應承下來,豈不是毀了他的婚事?

她正哭著想,外麵一個小丫頭匆匆忙忙跑進了院子:“恒哥兒,那些男丁都準備好了,就在外麵等著你呢。”

林時恒緩緩站起身:“嬸嬸,先莫要想這麼多了,我先去把姐姐接回來,免得讓他們沈家糟踐。”

即使方夫人還要千百句話想要說,如今也都咽了下去,撐著身子在小丫頭的攙扶下到了門邊,看著林時恒帶著那些男子手拿棍棒浩浩蕩蕩朝著沈家方向去。

***

在現在這個混亂的年代,有地方百姓餓的啃樹皮,也有繁華地段夜夜笙歌,金城便是夜夜笙歌的這一個。

城中生活的大部分是之前的舊朝代的富人家,如今洋人文化都衝擊了進來,大家一個個的也都學起了洋人,管他外麵是個什麼光景,在自己的地盤當然要放肆玩樂。

金城的百姓們日子也比其他地方過的好些,到底不比十幾年前那陣,一到了寒冬臘月每天就能凍死一批人。

寒冬,出來的人總歸是少的,可林時恒帶著這將近三十個護院人手拿著根棍子氣勢洶洶的走來,還是吸引了許多人注意。

現如今日子不好過,有乾一天就能賺一個月錢的活,根本沒人會推拒,因此就如林時恒之前想的那樣,方家所有的男丁都答應了下來。

這麼多人走在一處,又再加上走在最前麵的林時恒那一臉的冷若寒霜,明擺著就是要搞事。

百姓們擔憂惹怒貴人,即使好奇也不敢光明正大看,那些本就是貴人每天打打牌喝喝酒唱唱歌的紈絝們卻沒這個憂慮。

“那不是方家的恒哥兒嗎?這樣怒火滔天的模樣,是要到哪裡去?”

幾個穿著皮草的公子哥正樂嗬著勾肩搭背一身酒氣,一抬眼便看到了前方的林時恒。

要說現在金城中,接受洋人服裝最快的還是這些喜歡新鮮玩意的公子哥們,在一些還頑強穿著往日書生服的書生中,他們總是最顯眼的。

金城就這麼大,哪家有個什麼新鮮事不出一天就能傳遍了,而掌握最新的消息來源就十分誘|惑了。

“這恒哥兒和我是同學,性子特彆好,從來不發火,我還沒瞧見過他那個樣子,不知道是出什麼事了。”

“方家小姐不是嫁去了沈家?我哥哥留學回來跟我說瞧見那沈家少爺了,在聚會上對著一個女人大獻殷勤,聽說還一起回了國,你們說,會不會就是為著這個事?”

一聽是情情愛愛方麵的八卦,幾人都起了興致,帶著酒氣繼續勾肩搭背的往前走。

“叫那沈老大瞧不起我們這些人,還寫了詩罵我們整日隻知道吃喝玩樂,走,咱們今天就瞧瞧他們家的熱鬨!”

後麵跟著人,林時恒隻作不知道,帶著人果然到了沈家門口,門口站著的看門人見情況不對,連忙叫了另外兩個去關門。

林時恒冷著臉,也沒有要他通傳的意思,直接揮手,對著後麵的人道:“跟我進府,誰攔著就打誰,打壞了醫藥費我方家撐著!”

“是!”

身後的人俱都應了,一夥人就這麼衝進了府中,頗有一種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架勢。

“你們乾什麼!!這裡是沈家,不是你們放肆的地方!!”

“快去告訴老爺,說是門口有人鬨事,誒呀!!”

幾個公子哥看著那據說是性子特彆好,彆人嘲笑他寄人籬下也隻是一笑而過的林時恒一手拿著棍子利落將人敲暈在地,又出手狠辣的打趴了另外兩個,都忍不住咕咚咽了咽口水。

“這小子這麼狠啊,以前怎麼沒看出來還是個狠角色。”

“我和他一起念書那麼長時間,都沒發現他這麼厲害啊,光知道他成績很一般了。”

眼看著門口那三個人都被解決,還穿著長衫的林時恒帶著人進去了,公子哥們對視一眼。

這種情況,進去了說不定會被殃及池魚。

所以……

“進!一定要進!”

“沈老大的笑話,怎麼能不看!”

“可要是沈家遷怒我們……”

那正慫恿著哥們一起上的公子哥笑容僵硬在臉上,等待半響後轉了轉眼珠子。

“我們又不是進來看笑話的,隻是聽說沈兄從國外回來,想來拜訪一下他罷了。”

狐朋狗友們一向是與他狼狽為奸的,一聽他這話立刻就明白了什麼意思,互相交換幾個眼神嘿嘿一笑。

“是極是極,好歹小時我們也曾在一個學堂念過書,同窗回來,拜訪一下有什麼稀奇的。”

“走走走,再晚了可就看不上熱鬨了。”

既然給自己找好了理由,三人可不願意再耽誤時間,嬉笑著著一同走了進去。

沈家自然是很大的,即使現在有人去了少爺少夫人的院子裡看熱鬨,也還是會有人在繼續工作,瞧見這麼多人進來了難免要尖叫著去找人,卻都被林時恒眼疾手快的直接一個手刀下去劈暈。

因此,這一路過來,竟是悄無聲息引起不了後麵院子裡的人注意。

後麵跟來的幾個公子哥一邊看著地上那些看起來像屍體的人,一邊嘖嘖出聲著小心繞過,心裡決定了得罪誰也彆得罪林時恒。

瞧著那麼溫和的一個人,原來竟然這麼狠。

林時恒打暈人就是不想正在鬨騰的後院得到通傳遮蓋住這醜事,他一路暢通無阻的過去,熟門熟路的到了曾經來過的院子門口。

院子裡正有小丫頭的啜泣聲,和一個男聲鏗鏘有力的聲音在說著什麼。

林時恒走近了,才聽到他是在說與方黎澄成親本來就是封建包辦婚姻,結婚前,他與方黎澄從來沒有在一起談過戀愛,這場婚姻,從頭到尾都是雙方父母的意思,現在是新社會,就算是結婚,他也要和一個有文采的女人結婚,而不是和一個大字不識,成日裡隻曉得悶在院中,絲毫不關心國家大事的女人。

這男生高亢有力,字字鏗鏘堅決,顯然是個十分自信的人物,聽的林時恒麵色鐵青,冷笑一聲,一腳踹開了院子門。

——轟!

他這一腳帶上了十足的怒意,院子門直接被踹的轟然倒地,裡麵的男聲說話聲音一頓,有人出來看發生了什麼事。

林時恒卻不管他們,帶著人直接走進了屋子,拍掌稱讚:“好!!說的好啊!!”

“素來聽聞沈大少才學極佳,人品出眾,今天聽來,果然是如此啊!”

嘴上這麼說著,一張俊俏的麵上卻滿是嘲諷,唇邊含著冰冷笑意,望向地上正朝著沈父沈母跪著的沈雲傾,視線猶如在看著一個死人。

他進來的氣勢浩大,又麵帶怒意,沈家人哪裡不知道他是得了信才過來,沈母一直與方黎澄關係親如母女,又與著方母親同姐妹,此刻瞧見方家人找上門來了,急的低下頭去捂住了心臟處,隻覺得自家對不住方家。

沈父城府要比她深些,見了林時恒,麵色隻是微微一變,“賢侄怎麼來了?”

“不能不來啊,再不來,我們好端端嫁過來的方家大小姐,在沈大少去了國外許久不歸時替他伺候父母的方家大小姐,剛剛才產了你們沈家骨肉的方家大小姐,怕是要帶著連剛剛生產的身子,被你們沈家趕出去了!!”

他人年紀小,身量卻長得比同齡人長,再加上一張不錯的臉蛋,配上嚴峻的表情與帶著嘲諷視線,讓地上跪著的沈雲傾有些羞愧的低下了頭。

父母還未發話,他先道:“恒哥兒,我知曉是我對不住你姐姐,可現在已經是新社會了,我們兒郎更應該將目光放在如何為國效力上,而不是困於舊時封建習俗……”

“這麼說,沈大少所謂的為國效力,便是休棄剛剛為了生了孩子的發妻嗎?”

林時恒不等他說完,便一陣搶白:“我且問你,我們方家大小姐嫁給你五年,可有做過什麼錯事招了沈大少的眼,非要將剛剛產子的她休棄不可?”

沈雲傾有些惱怒曾經也算是溫和的林時恒如今竟然這麼不講道理,但也還是答了:“黎澄其他都好,隻是一直都還是封建社會那時的思想,又大字不識,我與她待在一處,是無話可談的。”

“嗬,無話可談?”

林時恒居高臨下的望著還跪在地上的沈雲傾:“我方才在門外聽你說,這門婚事你一開始就不想應承?”

沈雲傾腰板跪的直直,“是。”

“恒哥兒,我知曉是我對不住她,但婚姻是要一生一世一雙人的,若強逼著我與她在一道,我們誰都不會幸福。”

“好!好一個一生一世一雙人!”

林時恒怒極反笑,一腳踹開了麵前的凳子。

“你既然大婚時就不願娶我姐姐,你為何不反對?為何不告訴伯伯?為何要什麼也沒做的任由家裡定下婚約?”

“當初兩家定下婚約前,是你沈家先來求娶我方家大小姐,也是你沈家主母親自對我嬸嬸承諾要好好待她,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當初訂婚前,你曾經被父親帶著悄悄看了我方家小姐對吧?”

“你彆跟我說什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誰不知道你沈大少在沈家是從話就管用的人物,這樣的你若是真心不想與我方家結親,誰又能逼得了你?”

他這話說得輕緩,卻又仿佛帶著巨大的壓力與濃濃嘲諷,話一出口,竟是要將沈雲傾貶低到了雲裡去。

今日這麼多人,這話要是傳出去,沈雲傾哪裡還有名聲在。

眼看著兒子身子顫抖麵紅耳赤,想著若是今日真的與方家結了仇沈家名聲不再,原本還想著順了兒子心意的沈父忍不住開口:“恒哥兒,今日是雲傾不對,他喝多了酒,腦子糊塗了,你莫要跟他見識。”

“你且安心,隻要有我這把老骨頭在沈家一日,黎澄便一日都是我們家的好媳婦!”

“多謝沈伯父。”

林時恒對著他行了個晚輩禮,口中卻絲毫不留德:“晚輩知曉伯父心意,隻是不知道,沈大少與您是否是一條心呢?”

“沈家自然是您當家,您的品德小子自然是相信的,否則當初我伯伯也不會放心的將女兒交給您這個至交好友的兒子。”

至交好友四個字,他念的極重,眼看著沈父臉色又變了變,當做沒看到的接著道:“隻是說句不好聽的,您方才說,有您在一日,我方家小姐便在一日,可若是您不在了呢?到時,我方家大小姐人老珠黃,再被你們沈家掃地出門嗎!”

沈父臉青一陣白一陣,“我可擔保,我兒……”

“父親容稟!”

地上跪著的沈雲傾猛地大聲道:“我與方家小姐,實在是兩個世界的人,今日,即便是恒哥兒與方伯母怪我,我也要與方黎澄離婚!”

他聲音大,又是在屋中,裡屋的血腥氣還未散,白著臉的方黎澄已經睜開了眼,正在小丫頭的伺候下喝著參湯。

聽到這話,她喝湯的動作一頓,一旁伺候的小丫頭早就落了滿臉的淚,見她臉白的像是下一刻就要倒下去,連忙抽泣著小聲道:“少夫人莫怕,恒哥兒會為少夫人撐腰的。”

“有恒哥兒在,少爺肯定不會趕您出去的。”

方黎澄額間的發都被打濕,此刻聽了小丫頭的話,臉上露出一抹苦笑來,眼中滿是麻木。

“他是鐵了心了,今日彆說是恒哥兒,就算是父親還在,怕是也攔不住他。”

說著,眼神竟恍惚下來。

當初穿著鮮紅嫁衣,坐上花轎,在一眾敲鑼打鼓與賀喜聲中嫁給沈雲傾時,即使心中忐忑,她也還是有些歡喜的。

從此,便要有了丈夫,還會有孩兒,她必定會照顧好丈夫,好好教導孩兒。

方黎澄和現在這個年代大部分的女孩一樣,心裡都沒什麼愛情之類的念想,隻知道夫妻之間,應相互扶持,不離不棄。

在沈雲傾掀開蓋頭時,他眼中一瞬間的驚豔讓她的心底安定了下來。

當晚,她以為自己已經踏出了第一步。

可在第二日,等到知曉她自小不被允許識字,隻會刺繡女紅後,沈雲傾便變了神色。

不跟她商量一聲,就這麼去了國外,五年裡,隻回來幾次。

她也想學啊,她是不會,可她願意學啊。

可沈雲傾從來沒問過她願不願意,也從來不會去管不被允許識字是不是她的錯,公公婆婆都是傳統的性子,他們並不讚同方黎澄識字,方黎澄隻能悄悄的學,托了識字的丫頭,每天躲在屋中學著認字,寫字。

等到沈雲傾再回來,她期待的將自己寫的字給他看,希望能夠挽回一些夫妻感情,可在看完後,他眼中的嫌棄卻更加重了。

他道,這字毫無風骨,歪歪扭扭,看著就讓人渾身不舒服。

她難道不想字寫得好看嗎?

他丟下她,一走就是這麼長時間,留下她一個剛剛成婚的人伺候公婆,公婆不喜女子識字,不願意為她找女先生,她雖然是這沈家的少奶奶,卻是做不了主的。

好不容易學了識字,又被這樣對待,從那之後,方黎澄的一顆心便如同泡在了冰水裡,再暖不起來了。

被丈夫嫌棄的妻子下場會如何,她看過很多,好在如今納妾是不能過明路的,就算是那人變心,也隻能養在外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