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趙文盲”買馬(1 / 2)

趙清漪隻在莊子裡呆了一個月, 平日上山偷偷練功,家務事啥也不乾, 任玉娘對她破口大罵隻當耳旁風,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煙一樣溜走。

玉娘若想餓她幾頓懲罰,那也要關得住她呀!沒有飯吃,她到莊子廚房摸點食物, 上山當練功打點野味, 就混過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趙清漪可不會阻止她,她想死儘管去死。

趙清漪這“不孝女”既沒有興趣圍觀她尋死的過程,也興趣接手她尋死的結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謂, 壁立千刃, 無欲則剛。用現代的話來說, 當你不想在一個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東西, 那你就是她不可戰勝的。

這日夜裡,她偷偷點了玉娘的睡穴, 又摸去王、張兩家人屋中。

也虧得她夜晚偷聽偷看大半個月,摸清了這大莊頭和二莊頭私昧銀子的地方。

她先溜進王家夫妻的房裡, 撬開桌底下的一塊青石板,拿出一個盒子,是一疊的銀票,還有半匣子金銀錁子。

拿著銀票,她一半高興, 一半欲哭無淚,她“不識字”呀,這哪張麵額大、哪張麵額小呀!

想想對方是趙家奴仆,管莊子時私下貪汙,不過也有他們該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隻拿一半的。不識字,隻好各種樣式的銀票都隻拿一半了。

她是趙家真千金,這也是物歸原主了。

而張家夫妻房裡,她也依葫蘆畫瓢光顧了一下。

翌日,趙清漪去山上放羊時,與王家的二丫頭他們走散,到傍晚都沒有回莊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這丫頭了,隻是沒有辦法,又不想引起張氏的關注才忍耐她越發的性情乖張、沒大沒小。

“蓮香”沒有回家,玉娘也有一絲說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過、養過、和她演過戲的假女兒。

沒有母女真情,還有幾分對手戲演員的“合作情誼”呀!所以她也會想“蓮香”會不會出事,心中幾分廉價的擔心。

一轉念,如果“蓮香”真的出事了,豈不是正好,清玥再沒有任何威受脅了。

雖然實現不了讓自己的女兒和侯門千金人生交換顛倒的計劃,讓那越長大越讓人討厭的丫頭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擔心?

三日後,有莊下的佃戶在後山發現了兩隻染血的鞋,還有在灌木上勾著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沒過的蹤跡。後來被證實是蓮香的。

蓮香再沒有回莊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實”。(躺槍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們這些是非不分的可惡人類!)

玉娘也是整個人都懵了,五味陳雜,養了十年的孩子就這樣沒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場,但是在哭的同時,總有個聲音告訴自己:這樣也好,真的乾淨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張氏知道此事,也是兩個月之後,這是另話,且先不提。

……

趙清漪懷著一筆巨資溜出莊子,就先返回了洛京,這個位麵的12世紀最大的國際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買了兩身少年穿的華服,都是用銀錁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棄“硬幣”,而是她不識字,她又急於換裝,換裝前不想麻煩。

這不禁要說一說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麼喪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窮搖奶奶筆下的小燕子同誌都甩她三條大街,能當她的祖師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經書萬卷,但是她一拿筆想寫,腦子就全空,放下筆,又都在腦子裡。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麵前全像一個個盲文小黑點。

她就活在這樣的光怪陸離的“文盲”世界裡,更彆說學穿越女寫幾首詩勾引一群吃飽沒事乾的絕世大美男了。

一個連一到十都不認識的文盲獨自去旅遊到底有多可怕,在現代都難以想象。

趙清漪覺得自己的心靈又強大起來了,她就是這個文盲。

趙清漪穿著一身足夠裝逼的男裝白衣,頭發高高一束,正是個俊俏無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歲,還未發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時候。

正值初夏,趙清漪打著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遙四年,心中規劃的旅遊路。

就原主那樣的悲摧的一生,召喚她過來,她不帶她一起吃喝玩樂夠本,都對不起她。

在薈香樓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麵,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當然是倒一碗給街頭乞丐。

這才是侯門千金該過的日子,真相大白親人相認後就去跟張氏學認字詩書琴棋書畫,不是找虐嗎?

從前連飯都沒有吃到爽過,跟我談啥詩和遠方,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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