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這裡,她的氣質和美貌引起了一位鍍銀車間工人的愛慕。這個強壯的鍍銀工雖然比要她小上四歲,可還是對她展開了鍥而不舍的追求。
說實話,在當時那種政治氛圍下,作為一個根紅苗正的人不計較她身上的黑底子,這件事是讓她相當感動的。而且經曆了迷茫、麻木、消沈後,她已漸漸回轉為冷靜、認命、無求。
因此在媒人的勸說下,當時的她想的就是舞台已經把她給甩了,永遠回不去了,那麼好,不如就找個丈夫結婚,像彆人一樣平平淡淡過完一生吧。
於是她才會嫁給了一個沒有什麼文化,對戲劇一竅不通,也根本不感興趣的丈夫。
而支持他們婚姻的全部基礎,僅僅隻是鍍銀工得知她這些年的遭遇,出於同情而濕潤的一雙眼睛。
隻是又有誰能料到緊隨其後的峰回路轉呢?
1976年年底,剛剛結婚兩年後,因為政局突變,又一次“落實政策”竟讓俞宛妤回到了吧“北方昆曲劇團”。
1977年的春天,她開始重新練功。很快人們發現,她不但以驚人的速度恢複了過去的舞台表現力,甚至她的票房號召力也大大超過了當年。
1978年她重登舞台,當她第一回演出傳統劇目時,就獲得了滿堂彩,連續幾場觀眾爆滿,票子全部售出。
她的戲裝照和便裝照由此開始不時出現在報刊雜誌上,廣播電台請她做專訪,電視台給她的演出錄影,眾多的戲迷們甚至跑到後台去請她簽名,期盼有幸能與她合影。
她成名了,成角兒了。做了二十幾年的夢,繞了個大圈子,卻幾乎於一夕之間就美夢成真了。怎能不讓人百感交集?怎能不讓人欣喜若狂?
但倘若她的遭際僅是這樣簡單地否極泰來,那生活也就太容易讓人把握了,命運作弄人的手段也就太顯低劣了。
世上沒有什麼事兒是單純的好,或是一味的壞的。事業的成功一樣給俞宛妤帶來了煩惱與不幸。她的婚姻開始出問題了。
本來,在她剛剛重返舞台的時候,她婆家的興奮與歡欣絕不亞於她自己,幾乎所有婆家人都揚眉吐氣,以她為榮。但很快事情就變味兒了。
因為每日清晨都要去護城河邊吊嗓子,她很難再把家中的早餐安排好了,公婆對此看不慣。
她的丈夫也對她戲總是散得太晚怨聲連連,很不情願騎自行車把她馱回家去。
婆家上下甚至受不了她在家聽戲劇磁帶,說反反複複聽了頭疼,那簡直到了人見人厭,處處喊打的地步。
最不可調和的,是她和婆家終因為要孩子的事兒產生了矛盾。她是希望能緩兩年再說,但婆家自然希望早要。
於是家裡“三從四德”、“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傳統思想,成了對她宣傳教育的主題。
而更糟糕的是這種情況,隨著她越受觀眾喜愛,越紅得發紫,就越嚴重。
漸漸的,旁人以她為主的交際方式又刺激到了丈夫大男子主義的自尊心。
為此,丈夫幾乎連後台都不願意進去了,更不願意跟梨園界的人打交道,滿是一種既自卑又自傲的複雜心理。
再往後,哪怕就連她自己為了戲曲和旁人的正常接觸,丈夫也要開始反對了。即使她有合理的理由,再耐心解釋,反複說明也沒有用。
丈夫隻是不講理的提出要求,說除了上下班的時間,她不許外出,要是做不到,就是有問題。
真正讓感情徹底岌岌可危的狀況出現在1980年9月份之後。
大約正是因為婚姻法的更改,出現了允許“感情破裂離婚”這一條。丈夫才會徹底陷入天天擔心她會變心的夢魘當中。
於是一次激烈言語交鋒下,他第一次動手打了她。從此,吵架動手簡直變成了慣例。
而當她心如死灰,也就真的有了分手的念頭。
隻不過,婆家是不肯輕易放過她的。
公婆威脅要找劇團領導告狀,丈夫宣稱要去找雜誌社揭露她“忽視家庭”、“忘恩負義”的嘴臉。這讓她始終有所顧忌,不敢真的走出最後的一步。
時至今日,反倒是老蘇含冤被打一事,才讓她真正下定了離婚的決心。她心知再這樣拖下去,被毀的不僅僅是她自己,恐怕還會連累到許多無辜的人。
可就是這個時候,公婆又可憐兮兮地向她哀求不止,說隻要能不追究兒子傷人的責任,就允許他們離婚。
想想幾年來生活在一起的情分,她也真的做不到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就這麼眼瞅著同床共枕的丈夫坐牢。眼看著白發蒼蒼的公婆傷心欲絕。
她又能怎麼辦?她又該怎麼辦?
這就是做人的難啊。永遠讓你進退失守,左右為難。
要知道,這種情況還不僅發生她一個人的身上,十年裡,整個社會、整個國家與之類似的情況太多了。
牽涉其中的每個人,又有誰不是無辜的?又有誰是應該承受這一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