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最講究尊卑與序列的。
在一個家庭裡,爹媽和子女的身份地位永遠不能劃等號,在一個單位裡,領導和普通職工之間也永遠有彆。
這一點連不認字的人也懂得。即使在“最平等”,“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年月裡也是一樣。
所以在我們所有社會活動中,永遠都是依禮有彆。
席次上也是一樣。每逢尊卑長幼同堂聚會,都須按傳統的成規序坐。
具體到民間辦喜事上,由於請人較多,來賓當中既有親戚,也有朋友,亦無法統一序座。隻能是分彆開席,以桌為單位地序座。通常會分為貴賓席、新親席、近親席、朋請席這四種。
不用說,怎麼安排座位,其中細節十分瑣碎,繁雜。即使做好全麵考慮,通盤安排。也很難不出紕漏。
而最容易出問題的恰恰就是貴賓席,也就是俗稱的“上賓席”、“首席”上。像洪、許兩家發生的爭議就是為此。
貴賓席其實並不單指一桌,大致分為兩種。
第一種主要是辦喜事的特殊禮遇。例來要由男方、女方父母親自作陪。
比如說,招待被兩家人邀請來的娶親人員,如娶親太太、送親太太、娶親官客,送親官客等。
過去還包括提拉蓋頭、金銀水壺的小孩。正如今日通常情況下的證婚人、介紹人、司儀、伴郎、伴娘,以及給新娘拉頭紗的小孩。
第二種主要就是被本家請來的高官職,有功名者,社會名流了。
這不但要單開一班席,按品爵高低,功名大小以及社會威望排列桌次、座次。也要由本家作陪,和安置與其社會地位及身份相等的人物同席。
按原本安排,其實洪家的貴賓席有四席。
第一席有洪、許兩家父母,新郎、新娘坐陪,常顯璋、顧淩燁、許家“大姨”和許曉軍。
第二席有允泰夫婦、壽敬方坐陪宋局長夫婦,以及重文區的幾位重要領導。
第三席有洪衍爭夫婦作陪徐曼麗父母、常局長夫婦、何介夫、單先生、王漢平、老蘇和俞宛妤。
第四席才是洪衍武陳力泉陪同三個“海碰子”、宋國甫、宋平平和楊衛帆、周曼娜,蘇曉明他們。
然後往下才是新親席、近親席,朋請席。
至於說許家到底有什麼不同意見呢?
敢情仨字兒就能概括,勢利眼。
首先,許秉權夫妻除了認為無論如何兩個區領導得坐在第一席上,還要洪家把“通上邊的關係”也安排到這一席上。
另外,他們認為允泰夫婦和壽敬方雖然是洪家至親長輩,可允泰兩口子沉默寡言太土氣,隻是倆農民。而壽敬方態度孤傲,也不過是個抓藥師傅。
相比較,與什麼區飲食公司書記,區衛生局局長,重文分局的副局長,社會地位差距太大,就是想儘心陪也陪不好。
所以他們希望隻安排洪家這邊同級彆的領導乾部來坐這一席,如果是著名演員之類的文藝工作者也行。
甚至他們倆連自己這邊的“送親太太”都不怎麼在乎,執意要給“大姨”安排到新親席去。這就叫卸磨殺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