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決心的簡決定明天一早便去一趟教堂,看看自己有什麼是自己能夠幫忙的。錢她肯定會捐的,但她有著自己的分寸,即使是決定了去教堂幫忙,也隻是打算給教堂買些糧食,讓教堂裡的孩子能吃飽一點。
至於為什麼簡沒有問瑪麗要錢,則是因為想去教堂幫忙的是她自己,自己一個當姐姐的總不可能問妹妹要錢來去幫助彆人的,就算是幫助彆人也是要有一個限度的。
簡的打算是教教堂裡的孩子學習一些簡單的文字,這樣他們長大了以後也能找到一份比較好的工作,至於學習要用到的書本,簡打算把自己以前啟蒙用的書抄幾本手抄本出來。至於紙筆那些,可能要托瑪麗買些一些便宜的、質量不用特彆好的回來了,這樣子練習起來才不會心疼。
回到了自己房間裡的簡翻出了自己這些年的積蓄,因為她花錢的地方沒有莉迪亞她們那麼多,手上的現錢大概有一千英鎊左右。也是因為這樣,簡才驚覺原來在不知不覺間,瑪麗已經給了她們一筆比她們嫁妝還要豐厚的金額了。
簡清點完手頭上的錢,從裡麵抽了三百英鎊出來,準備用來做在教堂幫忙的開銷。
在睡覺前,簡舉著燭台去了每一個妹妹的房間,和她們道了晚安。
道完晚安的簡回到房間,輕輕的對著燭台一吹,夜色便徹底地籠罩了班內特家。
第二天的太陽剛升起,簡便早早的起了床,找到了對村子裡比較熟悉的史密斯太太。
史密斯太太是一個虔誠的教徒,經常會在休息日去教堂禱告,所以和教堂有關的事情問她準沒錯。
而史密斯太太也沒有辜負簡的期待,把教堂裡自己所知道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告訴了簡。在知道了簡要去教堂教那些孩子們認字時,還驚歎了幾聲簡的好心腸。
湊巧的是今天是史密斯太太的休息時間,她正打算擬好今天的菜單交給打下手的女仆就出發去教堂的,現在簡有興趣去教堂幫忙,倆人便一起出發去了教堂。
在去的路上,史密斯太太大致的和簡說了一下教堂的情況。
原本教堂以前一直都是隻有老牧師和他的兩個仆人居住而已,直到幾年前經濟不怎麼好的時候,有一個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太太帶著一個剛出生沒多久的孩子進去禱告,剛開始的時候大家也沒有留意到她,畢竟禱告的人也多。
可在大家禱告完準備離開教堂的時候,才發現帶著孩子的太太不知道在什麼時候離開了,可最糟糕的是,她沒有把她的孩子帶走。
那一天整個朗博恩的人都在找那位太太,最後在某處地方找到了她。她就躺在了樹下,眼睛睜得大大的,往教堂的方向看著,微微上揚著的嘴角有一絲暗紅的血跡蜿蜒而下。
眾人在死去的太太身上沒有找到任何能夠證明她身份的東西,但從她身上破爛不堪的衣服能夠看得出來,估計家裡是出了什麼大事,想一心尋死可又放不下出生沒多久的孩子,便把孩子扔在了教堂,說不定還能碰到好心人幫忙,讓她有機會能夠長大成人。
可朗博恩的眾人也沒有什麼特彆寬裕的人家,誰也不樂意多養一個孩子,並且孩子還小,一出點感冒發燒什麼的,還容易落得一個照顧不好的名頭來。
最後,還是老牧師出麵做主把孩子養在了教堂裡。
知道孩子有了落腳的地方,朗博恩的人在埋了孩子的母親後,還湊了點錢給老牧師,用作孩子的花銷。
後麵老牧師又收養了幾個流浪的孤兒,都養在了教堂裡。
令人欣慰的是,這些教堂裡的孩子都十分的聽話乖巧,知道老牧師養他們不容易,努力的做著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加上去教堂禮拜禱告的人多少也是知道孩子們的情況的,手頭鬆的時候也會捐贈一些,這些孩子靠著這些也磕磕絆絆的長大了。
簡去了一趟教堂,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和修道院的不同之處。修道院裡雖然也有養了一些被拋棄的孩子,可向修道院捐贈的人也不少,所以裡麵的孩子都是長得比較健康的。
可教堂裡的孩子不一樣,他們身上穿的衣服是一眼就能看出是不合身的,臉色也有些臘黃臘黃的,看起來還有點頭大身小的感覺。
簡和老牧師說了自己想要教孩子認字的事。
老牧師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簡:“您真的要來教堂教孩子們認字嗎?”
“是的,太過於深奧的學問我也不會,我也隻能教他們認認字來。”簡有些局促不安的說,她沒有教過人的經驗,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堅持下來,她最擔心的就是自己教錯了孩子。
“您能來教他們認字就已經很好了,這樣他們長大了就能找到一份比較體麵的工作了。”滿頭白發的老牧師道。
就這樣,簡成為了教堂孤兒們的老師。
在知道自己竟然能夠識字,孩子們都表現得十分的認真,在課堂上認真聽講,下了課也會努力的一邊乾活、一邊努力的複習著今天的知識。
就這樣,簡在家和教堂兩邊來回忙碌著,漸漸地也就把心裡的那個人給壓在了心底的某個深處,好似自己從來就沒有喜歡過那個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