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新晉的武者(1 / 2)

焦毅或許能想到路夢試圖證明這是野生加駝的一百種努力方式。

卻從來沒想過對方隻是在自己麵前甩出了一根鞭。

“那你怎麼證明這就是這隻加駝身上的!”

隻是剛問出這句無腦的問題的時候,他就已經後悔了。

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

如果不是這隻加駝身上的,那這又是從哪弄回來的巨物?

果不其然。

“不是加駝身上的,難道還是焦老板身上的?”

這句話倒不是路夢或者霍步陽說的。

霍步陽心中剛才確實想懟這麼一句,又擔心造成沒必要的對峙,所以還是默不出聲,把局麵交給路大哥掌控。

這是圍觀的某個路人說的,他們可沒有這麼多顧忌。

“沒想到焦老板還這麼有料。”

“哈哈哈。”

人群中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焦毅狠狠地盯過去,卻找不到是誰先開口。

連洪流行自己的小弟都有些忍俊不禁,礙於是自家老大,嘴角似繃非繃。

當然他們當中更多的還是身處群嘲中的惱怒,卻又沒有理由發泄。

路夢,這個掏出長鞭引發風波的中心,卻隻是玩味地觀賞著這出鬨劇。

這倒不是他運氣好,剛好洪流行養的加駝就是母的。

是源自一點背景故事小常識。

就算洪流行的加駝是公的,加駝這樣的巨獸,除了專門用於配種的種駝以外,其餘用於運輸的加駝都是騸(閹)過的,如此才能保證膘肥體壯、性情溫順。

對專職運輸的馱獸來說,那富餘的精力並不是好事,隻會讓它更加暴烈、難以管理。

還增加喂養成本。

像洪流行這樣的半吊子行商更加不可能有種駝以及相應的配套飼養技術。

路夢丟出的這根至少還帶著球,發育形態也完全不同。

太監總不能斷根複生。

而且路夢選擇用這個方式證明自己的“清白”,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用最具有衝擊力的畫麵,來讓圍觀群眾“相信”。

“取信於民”,要讓風評相信這隻加駝確實不是洪流行的。

這樣如果焦毅在後續還是死鴨子嘴硬,胡攪蠻纏,就等於是擾亂黑市秩序。

老唐會出手。

“焦老板,怎麼說吧?

“按照約定你是不是該關照關照我的生意,把剩下的肉給打包帶走?”

路夢笑眯眯的。

這次來他總共扛了一百五十公斤左右的加駝肉過來,已經賣掉三分之一,還剩下一百公斤。

總計兩百斤的加駝肉,一斤一百,那就是兩萬開幣!

焦毅的臉色又是白了幾分。

洪流行家大業大是沒錯,但大部分是黑市的固定資產。剩下的現金,他焦毅雖然是老板,但也隻能支配一部分。

而且手下還有這麼多人要養活。

這次衝突也是他聽到消息後就當即決定帶人來圍堵路北遊,沒有和其他的合作者商量過,這樣最後得到的好處自然也是由自己獨享。

原本他還以為自己是殺伐果斷,卻沒想到是自食其果。

事情到這份上,其他合作者肯定不願意挪用洪流行的公共資產來為他買單。

焦毅哼了一聲,乾脆轉頭就走!

在黑市混,臉皮哪有錢包重要。

之前雖然在口頭上答應過路北遊,但在這個時代,哪怕是白紙黑字的合同都可以違反,何況是這種口頭上的賭約。

洪流行掌握著進貨的渠道,那些黑市的店鋪本質上也不是什麼好鳥,他們還得指望著自己,不會因為失約一個新人就和他家斷絕了生意往來。

頂多在背後嘲笑幾句。

最重要的是,就算他當場賴賬,在洪流行眾多好手簇擁的情況下,路北遊一個小獵人也拿他沒辦法。

“留步。”

路夢開口,一臉平靜。

焦毅詫異地回頭。

“看來焦老板對我家的獵物不感興趣啊。”路夢在“獵物”兩字上加重了語氣,顯出一絲諷刺。

“也對,做生意嘛,講究的是個你情我願。

“我也不能強買強賣。

“這樣,其實除了加駝以外,這次我還碰巧找到了兩件兵器,也許焦老板就感興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