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是有足夠的利益,就值得她為之冒險了。
日國人當日為了收買她,花費了五千米元,這對於王明珠來說,已經是一筆難以抵擋的巨款,有了這筆錢,就算是吃點兒虧又能如何?
反正就算是被發現了衛家人也不能真拿她怎麼樣,畢竟她雖然偷拍不對,可照片卻是真的,況且王家人也肯定不會坐視她不管,於是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王明珠答應乾這一票!
當日那日國人給的是現金,王明珠也不是傻,她都回國了,你還給她一張國外的銀行卡,那她花用起來豈不是還要先跑到國外去?
雖然說她家有關係,想要出國也不算特彆難,可到底是不方便,現金好啊,直接就可以取用,而且隻要不是被人搜查,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再說了,她在國外好歹也呆了一年,就算帶一點米金回去,到時候也可以說是自己在國外做兼職的賺的
,總能圓過去。
也是恰有那麼巧,她跟日國人交易的一幕竟是被一個來自港城追拍明星私生活的狗仔無意間給拍下來了,又被比爾不知道從哪個角落給扒拉了出來,花了點錢就將那相片和底片全都買了回來,順便還在港城那邊調查了一番王明珠下機後的行蹤,正好查到王明珠在港城的銀行搞了一個不記名的賬戶,將那五千米金中的四千米金給存到了銀行中,身上就帶著一千米金回了粵都,可惜的是比爾不會華夏語言,想要進入華夏國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是以他的調查就到此結束了!
可即使如此,他拿到的證據也足以給王明珠定罪,無可抵賴。
對於比爾出色的業務能力,顧長安極為滿意,直接又給他寫了五千米金的支票,當做是買下這些證據的費用,是以在文件袋裡,顧長安還附了一份的賬單,表明她從得知消息之後,為查明真相,前後總共花費了兩萬米金請來私家偵探才查出來這些證據,王家若
是想要將這些證據贖回去,請先將這筆費用給付了,若是不願意出這一筆錢也可以,那就隻能拿複印件了。
當然,王海濤跟港城謝家勾搭上搞走私這事不算。
至於因為王明珠以及顧長歡一番騷操作給她帶來的名譽損失以及其他的金錢損失,看在王海波曾經救過她一命的份上,就連同這兩個消息一起抵消了。
可彆小看這一部分花費,前前後後又是打電話又是請人去調查,花費沒有上萬也有大幾千了,當然,這跟顧長安隨隨便便就拿出兩萬米金來請私家偵探做調查,真的是濕濕碎了,顧長安也懶得跟人計較了,幾千塊錢她還不是很放在眼裡。
衛詹霆將資料看完,眼裡已然慍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