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燦燦跑出去之後,沒有地方可以去。酒店住不起,餐廳要打烊,隻有酒吧,徹夜燈火通明,是一個可以容留不歸人的地方。
雖然極其不想,但是黎燦燦還是去了。她躲在一個小小的角落裡麵,看著這裡的人狂歡、買醉、嬉笑、打鬨,這些無非都是一個個光鮮的軀殼下麵一個個寂寞放縱的靈魂而已。
黎母覺得自己的身體不行了,她強撐著最後的爬到門口,打開了門,爬到了門外,這才被鄰居們看到了,把她抬到了床上。
鄰居們要把她送到醫院去,可是黎母死活都不願意去醫院。
她知道自己的身體不行了,不能再浪費那些錢了,她要把那些錢都留給黎燦燦,也算是留給女兒最後一點兒東西了。
黎母請求鄰居們,如果她等不到女兒回來,就讓她們轉告黎燦燦:“以後一定要好好地生活。”
鄰居們都不知道他們母女發生了什麼,黎母也不願意對大家說。
鄰居們隻是端來飯菜和熱水,儘一些綿薄之力幫助這個可憐的女人。
可是黎母隻能喝下一些稀粥,勉強續命。
黎燦燦也需要吃飯,需要喝水,可是她身上的錢,根本買不到什麼。
最後在幾個公子哥的誘惑下,又跟他們在一起喝酒了。
一同住在出租屋的二愣子來酒吧耍,無意中看到了喝酒的女人好像是黎燦燦。
之所以他對黎燦燦熟悉,也是因為黎燦燦算是出租屋那裡姿色不錯的女孩子了,所以二愣子難免多注意了一些。
“你怎麼還在這裡喝酒?你媽都快死了。”二愣子衝著黎燦燦說道。
一聽二愣子的話,半醉的黎燦燦有些生氣,回懟道:“你媽才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