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軍本能地覺得,這個包裹很重要,既然她沒有看過裡麵是什麼,總能記得外包裝的樣子吧?
沈軍叫來了技術科擅長畫畫的同事,讓袁萍把這個包裹的樣子描述出來。
袁萍回憶了一下,那是一個藍色小碎花、有兩個長錢包大小的布袋子,封口用針線縫得很密實,封口處還貼著兩條膠帶,她用手摸了摸,隔著泡泡綿,裡麵的應該是個硬盒子,她當時猜測,可能裝得應該是瓶子之類的東西。
技術科的民警畫出了那個袋子的模樣,袁萍讓他把碎花改得更小一些,又讓他調了藍色的底色,才道:“就是這個樣子。”
沈軍點點頭,讓屬下再去搜一遍司明遠所居的帳篷,看看能不能找到這個小布袋。
兩個刑警去了司明遠已經被封存的帳篷,沈軍繼續詢問袁萍,他們查得很清楚,袁萍在w市待了幾天才回的京城,就問她待在這裡做什麼?
“是那個人給我打電話,讓我等著司明遠的回音,我等了兩天,跟司明遠聯係,司明遠讓我帶一封信回去。”
“這封信你看了嗎?”
“我忍不住好奇,想法子打開偷看了,司明遠隻寫了兩行字:同意,就按你說的辦,我等著你辦好的消息。”
“你是怎麼把封信給他的呢?”
“他把我約到一家書店裡,讓我把那封信夾在一本厚書裡,然後他自己去取,我放了信之後,沒敢多停留,很快就離開了那家書店,所以也不知道是誰取走了那封信。”
沈軍閉目沉思,覺得袁萍可能在撒謊,作為一個被人扼住了脖子的人,她怎會不好奇是誰在威脅她呢?一百萬的建築款裡,她敢貪汙三十八萬,不像是膽小的人啊!
另外一個可能是,她本就知道這個人是誰,但是她不願意說出來,這樣她才能推卸罪責,把自己包裝成一個被脅迫的受害者。
兩個刑警繼續詢問袁萍,問她去港城都做了什麼,袁萍說:“那天他讓我坐飛機去港城,我到了機場買了票,很快就有一個帶著口罩的高個子,給我了一隻小皮箱和一把鑰匙,我偷偷到衛生間打開皮箱上的鎖,發現裡麵竟然是80萬的現金。
他讓我把這些錢拿給郝燕的父母,讓他們把房子的房貸還清,剩下的給他們做生活費。
我把錢給郝燕的父母之後,郝燕的父母說他們不知道怎麼辦這個手續,我隻好留在那裡幫她們把這件事情辦好,我辦好之後,那人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我做得好,他讓我放心,那三十八萬的事情再也不會有人追究了!”
這就對了,司明遠肯做這件事,肯定是提了條件,讓幕後人幫著自己把房貸還清,就是條件之一。
而袁萍從港城回來,本待馬上離開,可是那個人不允,一定要她再等兩天,她沒法子,隻好一直等著,直到那人在出事前一天的上午通知她: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