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些陪同聽審的人都同情戚尺素的遭遇,對田蜜蜜還有吳佳俊都是鄙夷和唾棄。
這一點戚尺素差一點就會輸了,她勝利點在於田蜜蜜他們隻知道那房子要拆遷,但是並沒有查清楚到底因為什麼原因拆遷,還以為是政府規劃,又想到戚尺素的工作性質,覺得這樣肯定是能夠打贏官司的。
但是即便是這樣,他們也沒有想過,他們真的可以告贏了戚尺素麼?你說人家提前得知內部消息那地方要拆遷,這不是和政府那邊作對麼?人家會說自己泄露消息什麼的?用這樣的理由告戚尺素,實際上也是變相告政府咯?這怎麼可能的事情。
他們都想的太天真了。
“我不管,那是我吳家的房子,你必須還回來!”吳媽真的沒想到自己這邊居然就輸掉了。
“肅靜!既然房產已經過戶,就是屬於現在房產持有者的。本庭宣判,並沒有存在欺詐。”
“法官大人,現在我要狀告他們誣告!”戚尺素這個時候反過來告他們了。“若我提供不出證據,那麼我的一切都毀了,房子會被他們拿回去,我的工作也是因此丟掉,我的名譽也會毀掉,現在我要告他們惡意誣告!”
“可以,本庭受理此案。”
因為之前證據等等都已經呈現得差不多了,最後的結論是戚尺素獲勝,吳家包括田蜜蜜都是在誣告,戚尺素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等等二十萬。最後結果要賠償十二萬。
反正有十二萬到手,戚尺素表示這也是非常滿意地。
要哭的人,可就是吳家的了。本身自己是為了拿回房子才這樣的,這麼一來,請律師的錢還有賠償的錢,加起來都是十好幾萬,這就是所謂的偷雞不成倒舍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