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找到了(1 / 2)

第五十五章找到了

傍晚時分,陸大伯跟陸家傑他們回來。畫像上老太婆的身份已經打聽清楚了,叫胡二妹,夫家姓楊,小兒子楊俊在津市棉紡廠工作,是廠裡的質檢科副主任。不過胡二妹今年元宵後就去津市給楊俊帶孩子,到現在都沒回來。

陸家馨說道:“她不回來並不意外。害死了人,肯定趕緊回津市,這樣才不會有人聯想到到凶手是她。”

通過原身的記憶,她早猜測到這個老太婆不是真正的人販子,不然原身沒那麼容易逃掉。

這個陸大伯也想過了,他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對方不承認回了鳳縣:“證實她那段時間不在鳳縣不難,隻要詢問棉紡廠家屬樓街的人就能知道。隻是,她可以說去看望親戚或者去遊玩了。就算咱們拆穿了她的話,她也可以說自己年歲大記性不好記錯了。”

陸家馨真沒想到這點,她想了下:“當時坐在我身邊的幾個人,我沒跟他們交流,並不知道名字跟住址。”

現在又不同後世,坐火車要實名製,到鐵路局電腦上一查就知道,再不行還可以求助互聯網。現在信息不發達,不知道名字跟地址找個人難如登天。

陸大伯覺得她將事情想得太簡單了:“就算咱們費勁心思找到了人,胡老太也可以跟公安說,她隻是舍不得住招待所。是你自己反應過激以為她是人販子,逃跑時不小心撞頭出事。”

“馨馨,那胡老太是個非常節儉的人,買二兩肉都能纏得賣肉的送他一根大骨頭;買條魚,還得讓人搭塊薑給她。她要說為了省錢不住招待所,公安可能會相信。”

陸家馨先是一愣,想了下說道:“定不了拐賣人口的罪,但偷盜彆人財務以及過失殺人,這兩項罪名應該能定吧?”

陸大伯點頭道:“以她節儉摳門的性子,拿走你的錢跟貴重物件,公安會采信。”

陸家馨想了下說道:“我當時帶了三百多的現金,被擼走的手表也價值三百多。六百多的東西,應該能判好幾年吧!”

她很清楚,隻要公安定了胡老太偷盜財物的罪名,那就不是判幾年這麼簡單了。如今正碰到嚴//打,胡老太的行為如此惡劣,不吃花生米也得住二十年牢了。陸家馨覺得吃花生米是便宜了她,坐二十年牢受儘折磨才算是為原身報仇了。

雖然找到了人,但除了陸家馨這個當事人並沒其他證據,鳳縣公安這邊隻能走流程讓胡老太回來協助調查。

陸家馨也不擔心老太婆會逃,一旦逃了就坐實了犯罪事實,楊家人都得被連累。現在不管是工廠招工還是考大學參軍,對政治背景審查都很嚴格。這還不包括陸家的打擊報複,以陸紅軍的人脈,隻要他願意為女兒出頭完全可以讓楊俊丟工作。所以她現在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了。

第二天,小秋從外麵回來,小聲說道:“小姑,我剛去找了棗花,還真如慶嫂子說的,根嬸要她嫁人。”

“真嫁什麼公社書記的兒子?”

“不是,慶嫂子弄錯了,是縣城二機場什麼副書記的兒子。那人今年二十一歲,腦子不大靈光。”

說到這裡,小秋難受地說道:“棗花不願意,可根嬸卻一定要她嫁,從昨天開始就不吃飯。”

這是準備絕食相逼了。唉,一哭二鬨三上吊,這樣的戲碼用在自己女兒身上,還真是悲哀。

陸家馨很同情這姑娘,想了下說道:“你能將棗花約出來嗎?我想跟她聊一聊。”

“她現在在家,我去叫她來。”

陸家馨拉住她,壓低聲音說道:“不能叫到家裡來,不然棗花不妥協,她娘會認為我們教唆會跑家裡來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