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最高境界(1 / 2)

威爾-史密斯所說的是一個正式的招待派對,在比弗利山莊希爾頓大酒店舉行,雲集了娛樂圈很多大名鼎鼎的人物。

派對的舉辦者是公告牌,他們在為下個月舉辦的公告牌音樂獎預熱。

羅南跟威爾-史密斯一起走進的宴會廳,也在威爾-史密斯的介紹下,認識了不少音樂圈的人。

比如索尼唱片的總監,環球唱片的發行經理,華納唱片的創意長等等。

相比於好萊塢,羅南對流行音樂圈比較陌生,但威爾-史密斯不同,他在進入電影圈之前是一名說唱歌手。

“你好,迪翁小姐。”

羅南在威爾-史密斯的介紹下,與席琳-迪翁握手:“認識你很高興,我非常喜歡你那首《我心永恒》。”

席琳-迪翁禮貌的回應道:“謝謝,這是我的榮幸。”

宴會廳裡聚集了太多的人,不說像羅南和威爾-史密斯這種電影圈來湊熱鬨的,單單是歌手就數之不清。

成名的歌手到處都是,就連幾大唱片公司下個階段準備重點推出的歌手,也會在派對上露麵。

跟電影圈一樣,流行樂壇拉關係走門路也是常態。

羅南隻是跟席琳-迪翁聊了幾句,就去了其他地方,離開的時候,他專門在附近看了看,沒有找到席琳-迪翁的丈夫。

據說席琳-迪翁跟那位大叔12歲相識,沒多久就住在了一起,然後順理成章的結婚……

這才是養成與被養成的最高境界。

能養成一位流行樂壇四大天後,這成就點爆滿。

那位大叔沒有遇到麻煩,估計也是民不舉而官不究。

用非常浪漫的方式來說的話,隻要彼此相愛,世俗羈絆又算什麼。

其實這一對也是讓不少人羨慕的,忽略年齡的差距,他們有著娛樂圈極其奢侈的愛情。

或許這麼說也不對,畢竟娛樂圈的愛情隨時隨地都在爆發,猶如疾風驟雨,來時特彆猛烈,讓人還沒反應過來時,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媒體上有過報道,據說那位大叔在席琳-迪翁12歲時為了幫她灌錄第一張專輯,賣掉了自己唯一的房產,此後在通宵達旦的工作中,這個溫暖的大叔,漸漸的走進了女孩本是空白的世界。

這很符合人類的定律,畢竟蘿莉愛大叔。

前段時間那位大叔病重,羅南還在媒體上看到了兩人的宣言。

他對她說,如果我死,

我要死在你的懷裡。

她含淚點頭,我一直在這,

直到你在我懷裡離開。

羅南知道,這兩人實現了彼此的諾言,在大叔死後,席琳-迪翁仿佛鑽出籠子的鴿子,放飛了自我。

蘿莉愛大叔,大媽好鮮肉。

“我看到了一位老朋友。”威爾-史密斯指了指宴會廳一邊,說道:“我要去那邊,你自由活動吧。”

羅南看了一眼,那邊是三個黑人女孩,其中有個很眼熟。

“去吧。”羅南擺了擺手。

威爾-史密斯笑著離開,羅南剛準備去彆的地方,左邊忽然有人說道:“那是真命天女組合。”

聽到這話,羅南轉頭去看,卻是一個身材嬌小的金發女人。

這女人個頭不高,卻如同阿曼達-塞弗裡德一樣,身材比例極好,從側麵看過去,貼身短裙勾勒出了近乎完美的背臀曲線。

還有那張漂亮精致的臉蛋,奔竄著拉丁血統的濃鬱熱情因子,蘊藏著充滿侵略性的搖滾元素。

“我對音樂圈很陌生。”羅南仿佛老朋友一般,很自然的接話:“你認識她們?”

金發女人上前一步,來到羅南身邊,以眼神示意:“正在跟威爾-史密斯說話的人叫碧昂斯,另外兩個人我不知道名字。”

聽到這熟悉的名字,羅南不禁暗自嘀咕:威爾這個家夥……

但看到碧昂斯那魁梧的身材和黝黑的皮膚,他隻能表示欣賞無能。

這絕對不是羅南對某些膚色有偏見,羅南的想法非常單純,就是不喜歡黑暗中一個人乾活而已。

可以設想,萬一突然露出滿嘴白牙,還不得嚇出毛病來?

羅南輕輕點頭:“天命真女,我聽說過。”

金發女人熱情似火:“我是夏奇拉,也是混流行樂壇的,你聽說過嗎?”

“當然聽說過。”羅南瞬間想到了皮看穿,說道:“拉丁美洲最出色的女歌手,哥倫比亞流行樂壇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