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秀芳沒插話,走在旁聽得認真。
“方同誌的丈夫是個鰥夫,膝下有四個兒女,而方同誌嫁給她的丈夫後,兩人育有一子,可是方同誌為了被她丈夫看重,完全是一心一意對待四個繼子女,反而對親兒子不管不顧,甚至由著繼子女欺負自個親兒子,
就在去年,明明是繼子和人打架,致使對方受傷,方同誌卻為了保住繼子,親口指證是她親生的兒子傷的人,看著公安同誌把親兒子從家帶走,
最終被送往農場改造半年。等他親兒子改造期滿回家,方同誌更是不可理喻,問親兒子怎麼沒死在外麵,而且把人直接趕出了家門,現如今距離當日已過去有一年時間,也不見方同誌對親兒子有什麼補償。”
蔡秀芳聽完薑黎說的,表情尤為震驚:“梨寶,你說的方同誌不會真這麼拎不清吧?”
薑黎:“娘,我說得都是事實。而且我認識方同誌的兒子。”
“那位方同誌的兒子多大年齡?”
於老太太問。
薑黎回應:“今年有十七了吧,比我小兩歲。”
蔡秀芳問:“你和那孩子是咋認識的?”
聞言,薑黎把她曾救過馮亦的事兒說了出來。
“她怎能如此狠心?自個兒子的腿出現了問題,不知道關心,把孩子送到醫院好好檢查、醫治,反倒把兒子趕出家門,這種人的品行確實不怎麼樣。”
於老太太的臉色不怎麼好,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