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庭霄穿書了,穿成了煜王,穿來時他正在北方邊境帶兵打仗,這場大捷後,將會引來皇帝忌憚,最終成為炮灰二號。——不行!他看向身旁剛被他俘獲、本應被他殺死、滿眼寫著不服氣的炮灰一號——敵國將軍白知飲。改變原書劇情,就從你開始吧!他擒住他的下巴,細細打量。初看,他細皮嫩肉,像是自小養尊處優,身上卻烙著許多陳年舊疤。再看,他溫聲軟語逆來順受,眼底卻時不時閃出看不懂的鋒芒。到最後,李庭霄將白知飲了解了個通透,不僅掏出了瓤子,還解開了衣裳。2,李庭霄回皇城第一件事,就是主動交出早已被架空的兵權,帶著白知飲滿天下跑,表麵是為皇帝鞠躬儘瘁,實則為了遠離皇城是非地,為自己“改命”。本意隻是活下去,還對書中主角拋出橄欖枝,為他鋪好了登上帝位的光明大道,不料兜兜轉轉,帝位還是落在了他身上。他婉拒明拒,首富主角都要拜他當大哥,曾經跟他針鋒相對的朝廷元老也求他當皇帝,一跪就是三天三夜。——更不行!隻因為,白知飲竟然對他始亂終棄了,他必須去把他找回來,重振夫綱!3,李庭霄絕境中的一句承諾,讓白知飲心甘情願叛了國,以侍衛身份隨侍他左右。他給他取名阿宴,他聽。他肚子痛讓他揉揉,他揉。他讓他給彆人陪酒獻舞,他跳。他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