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漢(1 / 2)

梨花帶雨,我見猶憐!

曹傑的身影一出現,閻婆惜便立刻止住了哭聲,可那眼淚珠子就像斷了繩子的珍珠項鏈,一顆顆在臉頰上墜落。

如此無聲地哭泣,演技著實高超。

小金蓮本在旁勸著,見曹傑曹大官人回來,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然後邁著小碎步上前,握著曹傑的胳膊,夾在兩峰之間,夾著嗓子嬌滴滴道

“郎君,這閻姐姐真可憐呢!老爹沒了,和老母流落異鄉,又身無分文,要是沒人幫她,可怎麼活喲!郎君,你菩薩心腸,高低要幫幫姐姐啊!”

感受著手臂間陣陣舒適的摩擦,曹傑微微一豎。

小金蓮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進了醋壇子裡,但臉上卻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裡更是為閻婆惜說著好話。

曹傑大馬金刀端坐在太師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蓮,朝著武大道“大郎,我帶回了些糟醃,麻煩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還餓著呢!”

武大連拍了一下腦門,忙道“剛剛和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這一遭。七哥,我這便去做飯,你用糟醃下酒先墊墊肚子。”

阮小七最見不得女人哭鬨,提著糟醃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這女子若是送走,你喚我一聲便是。”

“今晚便不麻煩了,你安心喝酒,明日我再來陪七哥。”

很快,正屋大堂內便隻剩下曹傑、小金蓮、閻婆惜三人。

“請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願做牛做馬……”

閻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淚,雙膝跪在地上,兩瓣渾圓抬起,襯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線。

不得不說,這女子不著粉黛,素顏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隻是終究還是差了點意思。

不是容貌不夠美,身材不夠好,才藝不夠亮,而是氣質真的不足。

風塵裡的女子要有讓人自漸形穢的氣質,要有讓人無法靠近的氣質,那麼就能去爭花魁了。

大慫朝孕神的讀書人,日常娛樂最喜歡的便是上青樓社交。

隻賣藝不賣身的花魁,便是搶手貨。

明朝的馮夢龍有一段論男人的話十分精彩,他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

這句話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徹。

不過,曹傑還是喜歡偷得著的,永遠不做舔狗,哄抬逼價。

所以,他是個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問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操之兄子曹安民,知操意,乃密對曰“昨晚小侄窺見館舍之側,有一婦人,生得十分美麗,問之,即繡叔張濟之妻也。”

操聞言,便令安民領五十甲兵往取之。

於是一炮害三賢,名傳千古。

作為曹氏子孫,好人妻,做曹賊,這叫做類祖。

“咳咳……”

曹傑輕咳了兩聲,清了清喉嚨,目光幽深望著匍匐在地上的閻婆惜,問道“可還是完璧之身?”

閻婆惜羞怯地低下腦袋,微微點頭,低聲道“之前有爹爹護著,後來遇到了宋押司,幫我打發了許多潑皮的騷擾,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傑站起身,將跪在地上的美人攙扶了起來,拉著柔荑,說道“但入了我門裡,就要守好三從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爺。”

“嗯!”

沒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綠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與閻婆惜同床,這才被張文遠綠了;盧俊義沉迷於武藝,賈氏才與管家李固私通;楊雄更可憐了,潘巧雲死前說“我跟了你三年,還不如和我師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乾什麼?

曹傑就從不擔心這種事,畢竟有【曹賊】的經驗日日要肝。

這是好色嗎?這是沉迷女色嗎?

這是修行!這是效仿黃帝,意圖白日飛升。

大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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