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兩名警員接報到場不久,元綾和元嫣落完口供後,地上的兩人就醒來了。
那兩個男人醒來時,都愣神了好一會,隨即聽到警員說剛剛在現場發生的事情,都嚇了一跳,其中一名連忙解釋道:“不是,警察同誌,我真的記不起來我是怎麼來到紙紮鋪的!”
“是啊是啊,我根本不認識這兩位小姐,乾嘛無端端要跑來殺人啊!”另一名男子說。
“對啊,我也不認識她們!我家也不拜神不燒紙啊!”
“我還想問你們呢,你們不認識人家,拿水果刀跑到人家店裡乾嘛去?是想給人家削蘋果嗎?”警員沒好氣地說。
“不、不是,我真的想不起來!我剛才明明是在坐地鐵回家的!”
“我也是剛下班,還去超市想買水果呢!”
“買水果變成買水果刀啊?”另一名警員質疑。
兩名男子百口莫辯,因為水果刀上的確有他們的指紋,附近的路人也都目擊到情況,更彆說附近的天眼監控是真的拍到他們買了水果刀進了紙紮鋪了。
證據確鑿。
元綾知道,他們是真的不認識自己,也真的不是自願跑到她這裡來,也不是想殺人。
但是在有人報警並發現的那刻起,他們持械意圖傷害他人,危及社會安全,已經構成刑事,不是民事,不是元綾說不追究就不追究的。
元綾能做的,隻有俏俏地往兩個無辜男子體內送進一道靈氣,試圖粉碎他們體內的赤蛔,她沒試過這樣做,但她沒有太多時間也沒有機會與他們靠近,位置也不太確定,所以…
隻能一搏。
“我們也沒傷著,要不就算了吧。”元嫣說。她聽到元綾說警告時,就猜到應該是個什麼情況了。
兩名男子正一臉感激地看向不追究的元嫣時,突然兩人都感覺到一瞬的劇痛,一個下意識地彎腰,一個噗通地跪了下去,動作之大把兩名警員都嚇了一跳差點就想要拔槍,以為他們又要乾出什麼事來。